2022年1月16日22时57分许

我们伊川诞生了一名“醉王”

他的酒精浓度创下今年来

伊川交警查处酒驾的最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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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中酒精含量

每百毫升80毫克即为醉驾!

被查司机的酒精测试值

竟达348.55 mg/100ml!

超过醉驾标准4倍多

▼事情经过是酱紫的▼

2022年1月16日22时57分许,伊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伊川县白元镇白梁线杜康河桥附近设卡检查时,民警发现有一辆豫CR***1号小型轿车形迹可疑将其拦下,驾驶员李某身上有很重的酒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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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查过程中,李某酒劲上头,双脚发软无法正常行走,随机执勤人员将其抬到警车上, 并约束至酒醒。随后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60mg/100ml,最终经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所送李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348.55mg/100mL,是法律规定的醉驾标准(80mg/100ml)的4倍还多,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也刷新了伊川县2022年酒驾查处行动酒精含量记录,成为名副其实的“醉王”。

目前,驾驶员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车辆上路

安全是每名驾驶人应遵守的基本底线

希望每名驾驶人朋友都能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