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南都记者从台湾高雄地方检察署获悉,通过高雄警方的深入追查和对人证物证的多次审讯核查,检方最终认定被告黄某格蓄意引燃火源,导致盐埕区城中城大楼发生大火。据南都此前报道,2021年10月14日凌晨2时54分,盐埕区城中城大楼发生大火,造成46人死亡,43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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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高雄地方检察署消息,被告人黄某格仅因不满男友郭某文疑似另结新欢,欲借点火滋事让男友难堪后悔,致引发重大灾害,无辜生命死亡,且犯后毫无悔意,饰词狡辩,检方建议判处被告人死刑并依法宣告剥夺政治权利终生。郭某文案发时未在现场,亦难以预见黄某格会纵火,检方予以不起诉处罚。

城中城大楼原为住商大楼,因高雄市商圈转移日趋没落,大楼1楼至6楼及12楼久未使用呈废弃状态,7至11楼则分户隔间作为住宅使用。黄某格与郭某文为男女朋友,郭某文因经济条件不佳,长期居住大楼1楼靠近府北路出口南侧木制隔间之第2间房间,平日2人会固定在房间前与附近友人饮酒、聊天,因黄某格常情绪失控、除无端怒骂外,亦有失控砸毁门窗玻璃、车辆等行为,郭某文乃有意疏远、分手甚至决定搬离该大楼,但黄某格自认郭某文系因与前女友旧情复燃始对其疏远。

2021年10月13日深夜,黄某格饮酒后又质疑郭某文与前女友的关系,郭某文见状借故外出离开,留黄某格在该处独自饮酒并以金色香炉点燃净香驱蚊。10月14日凌晨,黄某格多次致电郭某文欲质问去处,郭某文均未接听,再传送多则讯息给郭某文,数落、怨指郭某文欺骗其感情、现在应正在前女友身边温存,然后发现郭某文已读不回,愤而欲点火滋事让郭某文难堪作为报复,竟将燃烧净香的灰烬倒置于房间内沙发坐垫上,随即于同日2时16分许骑车离开现场。

沙发灰烬闷烧产生烟雾,进而转为火光并扩大,又因1楼原有之木质装潢受热迅速延烧,在符合温度变化及燃烧特性下,1楼瞬间成为火海,火势一发不可收拾并四处延烧,致大量浓烟高温沿著大楼安全梯、电梯、电扶梯及管道间等向上流窜,造成住户46人逃生不及死亡,建筑物因此烧毁。

当地有关部门已决定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将危楼拆除,后计划将大楼原址改建为公园。

采写:南都记者 杨苓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