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2021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过8.6万亿元。其中,2021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预计超过1万亿元。

“减税降费+缓税缓费”成为2021年的新特点。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说:“围绕提振工业经济运行、能源电力保供,有力高效落实缓税等政策,预计将为制造业中小企业办理缓税费2000亿元,为煤电和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270亿元,让企业在寒冬感受‘税暖’。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落实好年内两度‘升级’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提前享受减免税额33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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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将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

推动实施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

在“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信号之下,即将到来的2022年将成为又一个“减税降费大年”。1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减税降费座谈会。

李克强说,当前受国际国内多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出现新的下行压力,要加强跨周期调节,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针对市场主体需求,抓紧实施新的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确保一季度经济平稳开局、稳住宏观经济大盘。要延续实施2021年底到期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措施。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促进制造业企业科技创新和更新改造。针对受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等特殊困难行业,研究精准帮扶的减税降费措施。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换得市场主体总体稳定、有奔头。国家将继续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向市县基层下沉,为减税降费提供保障。各地也要拿出自己的措施。同时要坚决打击偷税漏税骗税,坚决制止乱收费。

李克强指出,减税降费突出支持制造业升级和量大面广、吸纳就业多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实现了宏观政策和微观主体紧密联接。在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制度性减税的同时,还实行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等措施,既帮助市场主体减负,又促进了创新和产业升级。引导金融机构、部分自然垄断行业向市场主体合理让利。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支持地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税降费催生大量市场主体,新增市场主体纳税逐年增加,起到了培育税源、扩大税基的作用,实现了“放水养鱼”、“水多鱼多”良性循环。

来源:央广经济之声《天下财经》、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