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人民币在全国试点推广,诈骗团伙对数字人民币打起歪主意,利用数字钱包设置陷阱实施诈骗。为严厉打击利用数字货币犯罪,深入推进“断卡”行动,抓好源头治理,近期,在江门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下,开平警方根据梳理出的涉数字人民币犯罪线索,于2022年1月7日在开平、恩平、潮州和汕头等地开展统一收网行动,陆续抓获9名出售银行卡给犯罪分子开通数字钱包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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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开平警方通过智慧新警务在开平市赤坎镇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邓某。据邓某交代,2021年10月份,他因无业没有收入来源,了解到谭某在微信上介绍出租银行卡做走账可以赚钱,便联系谭某。谭某将邓某介绍给一名叫“肥龙”的男子。“肥龙”操作邓某的手机下载“数字人民币”软件,用邓某个人信息登记和人脸识别绑定邓某的三张银行卡,后来,“肥龙”将这三张银行卡卖给诈骗团伙,邓某最终获得1300元现金作为报酬。

经查,其他8名犯罪嫌疑人与邓某经历相似,都是通过身边的介绍人得知出租出售银行卡可以赚钱,便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和人脸特征信息给诈骗团伙使用,诈骗团伙利用这些信息资料开通数字钱包,再结合银行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目前,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凡是出租、出售、出借或购买银行卡、支付账户的,5年内暂停银行非柜面业务及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个人征信将留污点影响贷款,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给犯罪分子使用,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