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各地区的房价迎来了普跌,就连以往打得火热的“金九银十”也遭遇了寒冬,部分刚需趁此机会能够以较低的预算买到更心仪的房子,除此之外有2类人,可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希望你不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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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炒房客

在房价全面下跌的背景下,炒房客们只有两种选择,其一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高买低卖,但这样会使自身的利益受损,实属得不偿失。其二是死撑不降,等房价回温后再考虑出手,但一方面房地产税即将来临,届时再抛房未必能找到接盘客,如果房子当真卖不出去,自己将要付诸为数不少的持房成本,房产越多者越甚;另一方面在囤房的过程中,产生的物业费、购房贷款的利息等都要由自己承担,卖房延误的时间越久损失越惨重。

更何况炒房客销售的房子属于二手房,相对于新房来说,此类房子配套不够完善也许会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设备陈旧维修成本高、房龄较长可能会无法贷款、购房要缴纳的各项税款较多,这无形中增加了人们的购房成本......因此二手房本身在交易市场上的受欢迎程度就较低,在以上这些方面共同作用下,炒房客成为了房价下跌受损最严重的的群体之一。

第二,刚买了房子的新业主

我国房价已经进入了万元时代,几乎所有的家庭都要依靠房贷才能买得起房。如果刚买了房子后房价就开始下跌,大家还是要按照原先贷款合同上约定的金额偿还本息,当房价只见跌不见涨时,新业主们就会感觉心理不平衡,社会上大部分的房闹事件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的。站在个人角度上,进行房闹的出发点可以被理解,毕竟利益受损的是我们自己;但作为购房者我们要知道,按闹分配不合理,也不能解决任何事情,去年武汉房闹被拘的真实案例就在时刻提醒我们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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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冲动之下很可能会断贷,断贷超过3天,他们的征信就会受到不好的影响,后续再想贷款或申请信用卡也基本无望,情况严重的话,这些人的出行和子女的教育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断贷超过6个月,银行就会收回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自己费尽心血好不容易买来的房子,一夜之间化为了泡沫,万一法院拍卖房产的所得款不足以抵消未偿还部分的贷款,债务人还要自掏腰包补足这一部分资金,届时自己名下银行卡和汽车都会可能被法院查封。这也提醒这些新业主,不管遇到任何事情,都不要轻易断贷,因为受伤的只会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