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有序恢复公共交通运营的通告(2022年第18号)为方便群众生活,满足市民基本公共交通出行需求,现就有序恢复公共交通线路通告如下。一、自2022年1月21日0时起,恢复市域城际和城乡公共交通;二、自2022年1月21日0时起,恢复商丘市主城区除途径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市内公共交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按照规定对司乘人员开展健康管理,并对交通工具实施规范消毒。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月20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责任编辑: 侯国庆_HN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