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贪图蝇头小利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不料却卷进了巨额电信诈骗案,成了电信诈骗的帮凶。近日,忻府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19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6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5万元至3000元不等,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等人加入了同一个微信兼职群,看到群里有一个提供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可获得高额报酬的兼职,于是禁不起诱惑将各自的银行卡、支付宝等信息提供给了对方。之后这些银行卡被邮寄至指定地址,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犯罪工具,经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查询,有多笔资金从中流转,涉嫌诈骗金额高达166万余元。“本案牵扯出不少市民,他们都是想轻松赚点快钱,觉得只是提供银行卡不会触犯法律。”民警介绍,随着侦查的深入,他们发现案件背后隐藏着一个犯罪团伙,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且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掌握具体线索后,警方开始收网抓捕,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目前正在积极对案件的其他线索扩线侦查。

提醒广大市民勿将个人银行卡及身份证出售给他人,银行卡及身份证属于实名制,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或身份证,有可能被收售者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身份证被用于冒领信用卡,出现恶意透支等问题,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