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中午12时,我局刑侦重案中队民警一举将涉嫌故意纵火犯罪嫌疑人贾某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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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早7时许,我局刑侦重案中队接万荣县南张乡李家村村民郑某某警称,其停放在县城光大小区“中财管道”店门口的轿车于昨晚失火,损失较大。接到报案后,中队长杨国勇一边向刑侦大队领导及分管刑侦副局长张治做了汇报,一边迅速带领民警赶赴案发现场展开调查。

经过现场勘察,该车确系人为纵火无疑。重案中队民警在疫情防控、各类案件任务繁重的情况下,遵照局领导的指示,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咬定线索不放松,不断扩大侦查范围。通过询问受害人、查看监控视频、走访周围群众等手段,展开细致摸排,很快使犯罪嫌疑人贾某某浮出水面,并于1月18日将其抓获。

经查,2021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在县城某卫浴店搞装潢期间,因质量问题与店主郑某某发生争执,便怀恨在心。2022年1月2日晚24时许,犯罪嫌疑人为报复郑某某,从家里携带汽油、打火机等作案工具驾车窜至县城,将车停匿在示范小学路边,步行至光大小区北门附近,发现郑某某的车辆停放在某商铺门口,见四周无人,随即拿出汽油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其点燃后,慌忙逃离现场。

目前,该嫌疑人贾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示:

年末月终,容易发生各自矛盾纠纷,希望广大居民平和理性对待,用合法、合理、合情的方式解决矛盾,切不敢意气用事,铸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