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父亲送孩子就医遭扣车被拘孩子重危”的相关报道引起网友高度关注,一家媒体的报道推出5个小时,点赞量和评论量双双破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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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网友反映,一家五口乘电动四轮车上县城看病,被交警拦住后发生冲突,家人包括患者都被警方带走,一天后才放出来,导致病人病然。

20日,张家川县公安局就此事公开致歉,并发布了《情况通报》。

从张家川县公安局发布的《情况通报》来看,与之前的报道存在一定的出入。作为报道来说,或许更偏向于弱势的一方,而作为警方的《情况通报》难免也会给“自己人”粉饰一番。但仍有粉饰不了的地方。

比如,送到县中医院来看病的妹妹,最终重危,进了抢救室,这应该是事实,而不会是报道杜撰出来的。又比如,米氏一家人是1月13日13时许到达张家川县阿阳大道中医院门口的,但米氏母女三人是事发第二天上午9点左右才从县公安局放出来的,然后才进了医院,导致妹妹的病情被耽误,从而进了抢救室。这个应该是事实,而不会是有关报道编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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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据《情况通报》,“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得知米某某系载其妹来中医院就诊的情况后,多次劝告米某某的母亲、姐姐陪其妹妹先行就诊,其本人留下配合交警调查处理。在劝说无果后,执勤民警未在第一时间将米某某的妹妹送医就诊,暴露出我局民警存在机构执法、简单执法的问题”。《情况通报》的说法还是有一定的人性化的,但问题是,米氏母女三人又为何被强制带到了县公安局呢?并且在公安局接受调查期间,妹妹一直喊难受!冷!但局里的警察却都无动于衷呢?这个情况到底是真还是假呢?
此前,一位律师对事件的描述也引起了网友的注意,该信息来自微博账号“才良朱律师”,其认证信息为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朱孝顶。在他的描述中,与警方的通报情况基本一致,当然,由于所站角度的不同,也是存在一定不同的,但对比不同点,或许更能帮助看到事件的本质,从而作出更客观的评判。

很多时候,警察执法过程中会遇到类似的矛盾冲突,这就考验公安民警不仅要严格执法,更要讲究方式方法,分清轻重缓急。

现在人人都有身份证信息,他们一家人是跑不掉的,等他们看完病再处罚一样。甚至如果非要当场进行处罚,可以先陪着他们到医院看病,等安顿完病人以后再做处理。

病人和家属本来就着急看病,这时候的刚性执法容易激化矛盾,反倒会造成更加不可预测的后果,比如病危,人命大于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