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易将来历不明的人员添加为微信好友,很容易被居心叵测的“猎密者”步步紧跟,套取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甚至以工作、研究为借口,抛出金钱、情感等诱饵,索要涉密信息。一旦深陷其中,往往被其牢牢把控,难以自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典型案例


案例1:师兄名义加好友,贪财图利售秘密

某涉密单位工作人员杨某被一名同校“师兄”添加为微信好友,该“师兄”提出,如果杨某愿意提供所在单位相关资料,将给予丰厚报酬。杨某贪财图利,为对方偷拍1项机密级、1项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非法获利1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案例2:冒充记者加好友,盛情难却终酿错

某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余某被一名“媒体记者”添加为微信好友。该“媒体记者”以写通讯稿为由,请余某帮助搜集相关文件素材,并通过微信汇来一笔钱款。余某未加推却,陆续将工作接触的一些材料提供给对方,其中包括3份秘密级国家秘密、7份情报,非法获利9000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保 密 提 示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高度警惕真假难辨的聊天对象,添加好友尤其注意核实其真实身份。添加好友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 防止“被”搜索,尽量关闭好友搜索功能;

2. 防止“被”好友,谨慎使用雷达、群聊、二维码、名片、通讯录推荐的直接添加好友方式;

3. 避免通过摇一摇、扫一扫等方式添加陌生人为好友;

4. 开启“好友验证”功能,在成为好友之前首先验证其真实身份。



【文章来源:《社交媒体失泄密案例警示》(金城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