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陕西,一家公司的副经理王某在深夜,当着几岁孩子的面,对妻子进行不断的殴打,事后该公司发出通告称,对这样的行为严厉谴责,并对王某停职处理,移交公司纪委调查。
#陕西一公司高管家暴妻子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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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暴妻子的公司高管予以停职,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的这个做法值得点赞!妻子是男人身边最亲近的人,也是对男人无私奉献的人。但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却还要遭到丈夫的家暴。而这样一个男人,他又能如何对待自己的同事,如何对待自己的客户呢?难道他的同事与客户会比他的妻子对他更好吗?
而且家暴妻子的男人,通常是没有素质的野蛮人,像这种没有素质的野蛮人,显然是不适合担任企业高管的,让这样的人担任公司高管,有损公司的形象。
而且对家暴妻子的公司高管予以停职,也是公司遵纪守法,维护法律尊严的一种表现。
但凡是个人,看到如此暴力的家暴行为,都是又气又恨。首先不管谁对谁错,都不应该,也不能如此残暴地伤害对方啊。
如果双方的确过不下去,认为不适合共同生活,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去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这样暴力伤害对方、伤害幼小的孩子。
因此,作为一家公司来说,决不以放纵公司高管殴打妻子的暴力行为。对这样的公司高管予以停职,这表明了公司对待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这家公司的做法是值得所有的公司来学习的。如果每家公司都能旗帜鲜明地对家庭暴力说“不”,相信家庭暴力也会因此而减少许多,公司员工的家庭也会因此而和谐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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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做女人不容易!反对家暴!
“停职,太便宜他了!他们母子必须受到法律惩罚,怎么能如此漠视一个弱女子和孩子!对付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和一个没有抵抗还需要关爱和保护的孩子!可恶可恨”
“唉,女人不容易!追究他家暴的法律责任。不要再忍耐了。反对家暴!”
“单就本次行为来看,王某实在故意地殴打伤害妻子的身体,属于故意伤害行为。如果对被害人造成轻伤以上的损害后果,其将涉嫌故意伤害犯罪。”
“@陕西妇联。疫情期间孕妇流产你们很关注,这次是弱势母亲和儿童,你们该行动了。”
“王某在几年的时间里长期地进行殴打、辱骂被害人,事实上这种情节已经足以达到刑事追究的程度。”
“这男的……芭比Q的完了完了”
“家暴是事实,发布者应表扬,西咸空港原属于咸阳,对发布者不应追究。应于表扬斗发布者,社会应多些揭露者,就少些丑恶现象。”
这下彻底玩完了。因举报家暴,工作没有了,“扬名天下”了,婚姻也应该彻底到头了,可怜了他们的孩子。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内部的事,最好由家庭内部人员自行解决,单位掺和进来,未必能解决好问题。
一旦发生家暴,要第一时间告诉自己父母、报警,留存好对方家暴的人证、物证。这些都将作为认定其构成虐待罪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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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
生命是对等的,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动手,对于家暴之人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惩不贷。家暴零容忍,面对互联网的发展,实施家暴之人,也必将无处可逃。遇到家暴,希望每一个女性都可以勇敢地站出来对家暴说“不”,一定要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尽早寻求法律帮助,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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