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3日17时许,南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车内财物被盗,请求公安帮助。接警后,值班民警符珑倩倩立即带队处警现场。
民警陈磊、陶名帅通过对案件线索进行分析,深夜在案件高发重点地段开展巡逻。1月15日凌晨3时许,民警巡逻至岳秀小区门口时发现三名男性形迹可疑,立即上前进行盘查,现场查获香烟若干。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讯问,违法嫌疑人赵某(男,15岁,衡山县人)、唐某(男,15岁,衡山县人)、康某(男,15岁,衡山县人)对自己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另有一名同伙刘某(男,16岁,衡山县人)事后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南岳公安依法对赵某、唐某、康某、刘某作出行政处罚。
公安提醒:
广大车主要养成离车后锁门的习惯,离车后要将车内贵重物品带走,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及时转移或作隐藏处理,切忌暴露在视线范围内。一旦发生此类案件,应立即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
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帮TA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