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网文,作者:名侦探黑-铁蛋儿,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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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5月14号下午两点,哈尔滨市动力区体育街十号的居民潘玉芹从粮店回家,路过自家菜窖的时候,突然发现菜窖盖有异常变化,当她把菜窖盖打开,向内查看的时候,顿时毛骨悚然。一具女性尸体趴在冬储的白菜土豆上面,她吓得赶紧报了警。

经过检查,死者尸体衣着完整,没有穿鞋。死亡原因是因为颈部遭受外力作用致死亡,推断死亡时间在36个小时左右。这又是一起专门杀害妇女的凶杀案件。

自1990年以来,这一带就陆陆续续地在三个马葫芦内发现了五具女尸,1991年4月9日的十点,哈尔滨电工学院总务处水暖组老校工范亚洲带领唐贵和刘伟两名水暖工,拿着竹批子等工具疏通学校一栋宿舍楼前的马葫芦。一直通到了十点三十分,随着马葫芦的水位下降,一条似乎人的大腿的东西就露了出来。见状,三个人马上就做出分工,两个人留守现场,一个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过检验,被害人为23至30岁的女性,尸体被人从腿部的根部切开,染的是金黄色的手指甲,还有黑色的脚趾甲。

1991年5月28号的15点,动力区市政排水管理所的工人刘斌、朱美莹、尹彦斌在清理二道街马葫芦的时候,一股难闻的气味儿几乎将他们给熏陶。定睛一看,有两具被肢解的女尸出现在马葫芦内。

刘斌赶紧拨打了110电话,经过检验,这两具尸体均被人从腿根部切开,其中一具尸体上穿着绿色的绒衣,内穿着深蓝色晴纶的脚蹬裤、男士的白尼龙袜,长直发,圆脸,汗毛比较重,乳房比较大,AB血型。两个被害人死亡时间在一个月左右,死亡原因均为外力窒息死亡。

1991年10月29号的十点五十分,哈尔滨市汽轮机厂房产处所雇佣的八名农工正在清理331栋宿舍侧面的马葫芦。刘金下到马葫芦内说:“哎,我脚下这是啥东西啊,怎么挺软乎的,好像是个人呐”。之后他接住上面人所递下来的铁钩子,连续勾上来两具裸体女尸。

这时的尸体已经高度腐败,软组织大多都成了泥状,呈现出灰黑色,经过检验已无法判定其死因。只推断出年龄。一号尸体在25到30岁,二号尸体在35到40岁,死亡时间在四五个月左右。

那这些女人为何被杀呢?凶手又是谁呢?一年多以来,侦查员们围绕这一系列的杀人碎尸案件展开了大量的工作,不知道吃了多少的辛苦,先后排查出近百名嫌疑人。走访调查了上千群众,从中查破了一批隐案,其中包括杨勇志、程玉莲夫妇杀人、抢劫、碎尸案,同时还抓获了几名盗窃、流氓等犯罪分子。打掉了十四处流氓淫宿场所。然而,这起杀人碎尸系列案件的案情仍然毫无进展。

经过侦查认定,这起杀人碎尸案中的被害者均系遭暴力恶性致死,被肢解的尸体部位大多都在大腿的根部。根据作案分子杀人、碎尸、抛尸的规律来分析,犯罪分子的年龄在25至30岁之间,可能因为尖锐的矛盾或者是其他原因,对于女性极端仇恨具有强烈的报复心态。这个人很有可能有前科劣迹,也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从抛尸地点较为集中上来看,杀人第一现场离抛尸现场应该不会太远,从被害人的衣着服饰来看,被害人极有可能是作风放荡或者是卖淫的娼妇。从而推测犯罪分子是以流氓行为作为接触媒介,杀人越货,然后劫走被害人的金银首饰和现金,然后再碎尸抛尸。

由于大量的排查嫌疑人的工作已经陷入困境,干警迅速决定在查清被害人的尸源上寻找案件的突破口。

一则则被害人的认尸启事被刊登在哈尔滨日报和新晚报上。不出所料,528碎尸案中的一名被害人经过家属辨认系苏某,514抛尸案中的被害人经过群众辨认举报系李某,这两位被害人尸源的查清为侦查员们破获此案带来了极有价值的侦破线索,但经过核实查证,线索却相继中断了,侦破工作又几度回到了起跑线上。

为了进一步查清被害人的生源以及嫌疑人,1992年6月16日。专案组在市局治安处的协助之下,召开了全市百余家舞厅、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经理会议,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刘也通报了系列碎尸案的案情,要求各个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密切注意形势地形,向专案组提供有关线索。网越拉越大,越扎越深,但是案情仍然没有进展。

1992年的9月3号,哈尔滨铁路局某俱乐部的负责人敲响了专案组的门。原来,前一天他到朋友赵某家串门,从闲谈中得知,赵某的妻子王某于去年四月份离家出走,一直到现在都没有音信。

接到消息之后,专案组立刻组织了侦查,命令下达下去之后,从事侦查工作多年的老侦查员侯培生带领专案组中的两名侦查员就到了赵某的家。经过询问,赵某说到妻子走的时候带着BB机,传呼号是126台转11379,他曾经传过一次,时间是去年的八月份,可是回话的不是妻子而是一个男的。那个男的说BB机已经卖给他了,不要再传了。刘也这时果断地下达了命令,就从BB机上突破此案。

9月8日上午九点,市电信局126传呼台向专案组报告。有一个姓赵的传呼了11379这个BB机号,电话号码是四***转405。

当天,专案组按照此线索,很快就查找到了11379号BB机的主人韩明,同时也查明,韩明的户口落在东丽区的体育街14号的一名叫做韩立的人的家中,那韩明是谁呢?韩立又是何许人也呢?经过调查得知,这个韩明是在某机关工作的,韩立是他的弟弟。1989年韩立结婚的时候,韩明就将体育街14号住房让给他住了。

韩立,29岁,1979年曾经因为强奸轮奸女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987年被假释,1991年又因为盗窃两次被公安机关收审。韩立既具备作案动机,又有作案的时空条件,他是杀人碎尸案的重大嫌疑人。

1992年9月10号下午一点,韩明被传讯到专案组。面对市局副局长刘也、刑警大队长卢洪喜的询问,韩明先是长时间的沉默,后来终于承认11379号BB机并不是他母亲给韩立买的。

卢洪喜继续问道:“那韩立是怎么弄来的传呼机”?

“不知道他是怎么弄来的,可能不是好道来的,但真正是怎么来的呢?只有他自己能够说清楚。”

“那韩丽现在在什么地方”?

“他在南岗地下国际贸易城有个服装摊,最近他去上海搬货了,这几天就可能回来”。

11号的凌晨三点,专案组对体育街14号韩立的住处进行了搜查。搜查中发现了乳胶手套三副,一个女青年李某的身份证和卷起来的一块绿色地毯等四件可疑物品。

12号和13号韩家的每个成员都受到了专案组的监控,同时,获取韩立14号从上海回哈的消息。指挥部立即下达了命令,组成三个小队,一队控制哈尔滨火车站,一支控制南岗地下国际贸易城,一对控制韩家的住宅,发现韩立立即逮捕。

14号儿下午两点从上海返回哈尔滨的韩立在南岗地下国际贸易城二层21室服装摊前露了面,在此秘密监控多时的郑文卿等侦查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冲了上去,随着哗啦的一声,一副明晃晃的手铐戴在了惊魂未定的韩立的手腕儿上,一份份铁证如同利剑向韩立的要害刺去。

经过七个小时的凌厉攻势,这个自称不见棺材不落泪,见了棺材也不落泪的杀人狂。在大量证据的面前穷途末路,被迫投降,交代了自1990年末至1992年8月连续杀死七名青年妇女的犯罪事实。其中,1992年8月9日,被杀害的上海陈某是一起隐案。

“我杀的都是一些卖淫的坏女人,之所以杀她们,是因为她们使一些男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韩立妄图为自己杀人犯罪的动机辩解,从而给自己留下一个正面的形象。

韩立从小就厌烦上学,从初中的时候就经常背着家人开始逃学,同一些社会上的地痞流氓还有癞子流窜街头,染上了偷摸、寻求异性刺激等流氓恶习。

14岁的时候,他结识了一名坏女孩儿,并且和这个女孩儿发生了两性关系。此后他便经常纠集一些流氓来闹学校,调戏女同学。有一次,他在路上截一名女青年的时候,遇到了被害人的极力反抗,韩立因为强奸未遂而恼羞成怒,掏出刀子连刺女青年腹部三刀,1979年1月9号,韩立伙同孙某窜入了某中学,在光天化日之下,以暴力威逼等各种手段,将一名二年级的女学生在教室内轮奸,同时抢劫了另外一名女生的十块钱。因此,在这一年的二月,他以强奸、轮奸少女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1987年7月,韩立获得了假释,长期的劳改生活并没有将他的心灵污垢给荡涤干净。韩立在重新开始自由人生的时候,也开始了有预谋地实施杀人抢劫。这次,他把杀人抢劫的对象对准了那些卖淫的青年妇女。一是他熟知卖淫女求钱心切的那种心态,他懂得只要出手的价码高,就能将她们给猎取到手的这种计划,二是利用同卖淫女互不相识的特点和他们丢失以后家里人会顾及面子,不愿意找、不报案的心理,这一番计划韩立自以为万无一失,公安机关也破不了案,于是,经过了一番精心的谋划,韩立终于伸出了杀人的魔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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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1月23号,在哈尔滨电影院门前,韩立的贼眼瞄住了一个穿着入时、化妆比较妖艳的女人。经过一番挑逗,两个人很快情投意合。韩立将这个叫来的“猎物”拉到了体育街14号。在这个女人进屋上床,性欲未尽的时候,韩立就将她给掐死了。接着,他找准尸体大腿根部用剃骨刀给切开并用力一拧就肢解了尸体,然后他用塑料食品袋分别套在了尸块的破损处以免留下血迹。半夜11点的时候,他分两次,把尸体抛弃在了电工学院一栋宿舍门前的马葫芦内。

1991年4月3号的上午,韩立将一名卖淫女子从工人文化宫舞厅门前领回到体育街14号给杀害了,获取了皮夹克还有皮靴。在连续杀了两个人还不露马脚的韩立在这个时候像是红了眼的一只恶狼,他更加地猖狂他总结了两次作案没有选准猎物,因而未获得值钱的财物的经验,于是又一个阴谋产生了,他开始去勾引带有金银首饰的卖淫女人。

1991年的4月6号,韩立在哈尔滨某电影院见王某的手上佩戴着两枚金戒指,身挂BB机。他断定这是一个卖淫老手。于是他上前去勾引她并很快就取得了王某的好感。

一个小时以后,王某就在体育街14号成了韩立的手下鬼,两枚金戒指,BB机和身上的300元钱被他给抢劫。

1991年4月8号,韩立在中山商场门前以100元的价钱将苏某诱到了住处给掐死,并获取了金戒指、一件绿色呢子大衣和700元现金。

1991年4月9号到15号的一天,韩立在亚细亚电影院同一个卖淫女进行了一番讨价还价以后,并给对方买了60多元钱的化妆品。途中这个卖淫女跳槽,又跟另外一个男人跑了。

打兔子的人反被兔子蹬了一脚,韩立就急了,他下定决心要杀死这个女人。于是他在原地连续三天守候蹲坑,终于再一次将这个卖淫女给猎取到手。

1991年4月26号,韩立因为盗窃嫌疑被收审,6月6号,解除了受审。

1991年的10月8号,韩立在公共汽车上去扒窃了一名女青年被公安人员给当场抓获,在审讯期间,他为了转移预审人员的视线,掩盖自己的杀人罪。一方面把杀人获取的11379号BB机说成是在机关工作的大哥韩明的,另一方面,有意识的一点点的交代以前在公共汽车上的另外几起扒窃案,就这样,他又一次的逃避了打击。

1992年5月12号,韩立来到哈尔滨铁路工人文化宫,发现卖淫女李某在寻找嫖客,他就上前搭讪起来。很快,这两个人就谈妥了生意,一起坐车到了体育街14号。完事之后,当李某还未来得及把挣到手的100块钱塞进小提包的时候,韩立便用电线以熟练的手法把她给勒死了,韩立见天色还早,并不方便处理尸体,就把尸体推到床底下,自己就往床上一躺就睡了起来,当他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日清晨四点多钟。他肆无忌惮地扛起了死尸就出了家门,到了十余米远的邻居潘玉芹家的菜窖前,用脚就推开了脚盖儿,把尸体扔在了菜窖里。

死者中的陈某同韩立早就有过鬼混的旧情,因时机不成熟,韩立几次都未得手杀她。

1992年8月9号,在南岗亚细亚电影院门前,韩立就再一次遇见了陈某。当看见陈某戴的金戒指,还有其他流行式自行车的时候,韩立顿时就红了眼,暗下决心一定要把她搞到手,弄死她再杀人越货。

韩立先是同陈某在生意上讨价还价,后来又跨下了海口,以帮助陈某买到价格低廉的名牌机电产品为诱饵,终将陈某骗到了体育街14号并成功杀掉,抢劫了两枚金戒指,一条金项链,一台价值500多元的自行车和4200元现金。像以前杀完人一样韩立吸着烟,一面看着陈某的尸体一点点僵化,一面思量着这次该如何抛弃尸体。他怕案发以后尸体被邻居认出是陈某,就将陈某的长发给剪成了短发,并用刀毁了面容。抛尸之前,他选好了附近的一块马葫芦,并将马葫芦盖儿给撬开。

在夜晚11时许,陈的尸体就被韩立抛弃于此下水道内。韩立交代说,“我每次作案前都考虑得非常周密。做完以后现场处理得干净,真是没想到公安局能够抓得到我”。尽管韩立机关算尽,但终未能逃出了法律的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