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李小红 钟舒华

1月19日,记者从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处置不动产的变现效率,近日,蓬江区税务局与蓬江区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法院与税务部门执行联动机制的意见》,意见并同时实施启用。实现在司法拍卖中需进行不动产的评估零费用、免跑腿、点对点的操作模式,无需当事人支付评估费用,实现处置财产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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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蓬江区法院与蓬江区税务局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司法拍卖周期长、评估费用高、拍卖效率低的问题,联合提速定向询价机制。《意见》实施之后,在司法拍卖中需对位于蓬江区的住宅和车位、车房(库)、商铺、写字楼等非住宅进行询价评估的,实行“定向询价机制”,由蓬江区法院直接向蓬江区税务局定向询价,当事人无需支付评估费用,同时还大大缩短了评估时间,询价结果将被蓬江区法院作为确定房屋起拍价的参考依据,实实在在为当事人节省金钱时间成本。

据悉,江门市蓬江区法院与蓬江区税务局接下来将继续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问需于民,聚焦人民群众遇到的难题,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将一件件为民举措落实落细,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朱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