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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今天来给大家说个什么案子呢?来说说2003年的河南无头女尸案,时间是2003年的1月12号的上午,经过群众报案,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在获嘉县人民胜利区九号桥下发现了一具无头女尸,经过现场尸检,发现这是一名年轻的女性。侦查员们立即开展走访,对尸源展开了调查。

面对这样一起重大杀人案,新乡市的警方感到十分的棘手,因为同样类型的杀人案,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这已经是第二起了。

原来早在2002年11月12号,就有人在新乡市原阳县的106与107国道连接线路边的水沟斜坡上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但经过三个月的侦查,新乡市的警方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这时候又发现一具女尸,而且头颅也不见了,这就更难确认死者的身份了。

在此之前,警方在112无头女尸案的现场发现了一辆汽车的轮胎印,但是调取附近的监控却没有发现可疑车辆,这么重要的一条线索就此中断了。可是警方的麻烦事儿还在后面,就在之前两起无名女尸案件侦查期间,2003年4月16号,获嘉县人民胜利区十号桥下又有一具无名女尸被发现了,新乡市警方知道,自己很可能碰上了一个连环杀手,要知道那时候儿是2003年4月,当时在中原大地正肆虐着一个极为恐怖的连环杀手,已经杀死五六十人了,现在郑州附近又冒出来一个,搞的新乡的警方是焦头烂。

经过尸检,三名女性死前都曾经和人发生过性关系。而根据体内残存的体液鉴定,警方认定这三起案件是同一人所为。

面对严峻的情况,新乡市警方决定成立专案组,专门抽调了200名精干警力进行全方位排查,河南省公安厅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这么认真一查,案情果然获得了突破。原来,经过对比,警方发现,河南南阳市南召县的21岁女青年温某和112现场的无头女尸,无论是从身材还是穿戴上来看,都非常的像。

2003年1月11号早晨,在商丘市民权县打工的她乘车回南召县,可就在中午到郑州火车站转车的时候,居然神秘地失踪了。

经过和温某直系亲属DNA的比对,警方认定死者就是温某。也就是说,在1月11号温某失踪之后的第二天,她的尸体就出现在了新乡市。那么,谁是最后一个接触到温某的人呢?

警方进一步侦查得知,温某是由民权县一名姓郭的男子送往郑州的,这就成了侦破这次系列杀人案的重要线索。很快,警方就找到了郭某,可是,郭某的交代让警方非常吃惊。

郭某向专案组民警透露,1月11号中午,他和温某在郑州市银基商贸城遇到了几个男青年,这几个男青年说自己是派出所的,并且把他们带到了蜜蜂张派出所盘查,后来还罚了他们2500块钱。郭某还说,从他们之间的称呼上来看,这几个人,其中有一个叫卫东。

专案民警赶紧开始调查,发现蜜蜂张派出所没有叫卫东的民警,倒是有一个叫陈卫东的线人经常出入这个派出所。这时候,专案组也不管什么线人不见了,他们立刻出动,4月23号凌晨将这个人抓获。

经过审讯,陈卫东对敲诈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交代了王怀义等另外几名同伙。而此时除了陈卫东,其他几名现人在哪儿呢?

而这些线人正和蜜蜂镇派出所副所长王建国一起在湖北神农架旅游呢。这位王建国副所长正在神农架玩儿得爽着呢,没想到突然在23号晚上十一点半左右,接到了二七公安分局副局长周廷欣的电话,要求他们马上赶回郑州,说是派出所的线人涉嫌敲诈勒索,让他带着见人回郑州。这时候,诡异的一幕出现了,就在王建国副所长接到电话的半个小时之后,几名线人中的王怀义就给郑州家里打了一通电话。他跟妻子方某说,自己可能要进去受审一段时间,这是因为自己参与了对温某和郭某罚款的事儿。但他马上安慰妻子说,甭担心,罚款的事儿是别人决定的,他呢,也就是具体执行,不会受到多少牵连。
4月24号凌晨06:20左右,王建国接到了专案组工作人员、郑州市刑侦支队副队长牛剑的电话,说有人涉嫌杀人,要求王建国配合专案组把他们控制好了。随后,王建国把线人们都叫到了他所住宾馆的房间,牛剑赶到之后,与王建国一并将线人们控制下来,当天就带回郑州了。

等回来之后,专案组立即对几名线人进行了DNA检验。经过鉴定,王怀义的DNA与三具女尸,体内的体液DNA是一致的。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王怀义只好向警方交代了强奸杀人的系列罪行。而此时的郑州刑警都惊出一身冷汗了,因为他们得知,24号凌晨王怀义已经知道了敲诈勒索的罪行败露了,如果他立刻逃走的话,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

那么,王怀义是如何作案的呢?原来呀,2004年1月11号中午,在民权县从事美容美发生意的郭某和女朋友温某来到了郑州。当两个人手拉着手刚走到长途汽车站门口儿的时候,突然被三四个大汉给拦住了,其中一个黑胖子拍着郭某的肩膀问:“你俩是不是一块儿的啊”?“是啊”。另一个人把证件在郭某眼前一晃说:“我们是公安局的,有案件需要你们配合,跟我们到派出所一趟”。随后两个人就被带上警车,拉到了火车站西北侧的蜜蜂坊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之后,他们将郭某与温某分开进行讯问。在副所长办公室,黑胖子孙占军逼迫郭某承认与温某有两性关系,其实这个孙占军,那也不是正儿八经的民警,实际上也是个线人,他们的自称是治安员。

做完笔录之后,孙占军让人把郭某身上的手机、钥匙、500块钱现金都搜了出来,然后对郭某说:“你们的行为啊,属于嫖娼,要对你们进行拘留或者收容”。这时候。陈卫东走进来,声称要孙占军看在他的面子上放过郭某。经过反复的讨价还价,最后孙占军就同意让郭某交2000块钱的罚款。

在派出所的另一间屋子里,王怀义与李明红对温某进行询问的时候,王怀义偷偷记下了温某的手机号码,晚上七点左右,王怀义用公用电话把温某约出来吃饭,这时候天色已经晚了。吃完饭之后,王怀义提出用警车送温某回家,温某就同意了。走到路上某个县的县城的时候,王怀义就凶相毕露,提出要和温某发生关系,温某被迫也同意了。完事儿以后,温某哭哭啼啼地要下车,说要自己打出租车回去。但这个时候的王怀义已经决定要杀人灭口了,于是他就用菜刀把温某杀死了,随后把尸体拉到黄河以北的新乡市获嘉县境内抛尸。

那么,除了温某之外,另外的两名被害人又是如何被王怀义杀害的呢?除了这三个人,他还有没有其他的作案事实呢?此外,王怀义还供认,自从2001年以来,先后强奸、抢劫、杀害六名女青年,分别抛尸在原阳、获嘉等地,而之前在其他地区发生的无头案比如在2003年11月12号,原阳县发现的无名女尸就是他杀的。

在当天的凌晨两点左右,王怀义呢,在郑州市中原路将到郑州打工的女青年朱某某劫持到自己驾驶的面包车上,开车到原阳县境内黄河大地的时候,在车上把这个朱某某就强奸了,后来他用一个黄色的丝巾把她就勒死了,抛尸在了原阳县原武镇国道北路边儿的一个水沟坡上,而在2004年3月26号晚上,王怀义送一个洗浴中心的女服务员儿李某去郑州火车站,在路上得知李某带着1700块钱的现金,就产生了抢劫的念头。开车走到了开罗高速公路贾鲁河桥北西200米路段的时候,在车里与李某发生了关系,后来用手掐住了李某的脖子,把她杀害抛尸,并且把手机和现金都抢走了。

事已至此,他的作案事实已经是再清楚不过的了。王怀义在给郑州市另一派出所充当线人的时候,杀人之后,曾经开着派出所的三辆不同车号的警车去抛尸。这也就是为什么新乡市公安局的专案组在进行调查的时候,总是发现不了抛尸车辆,因为谁能想到抛尸车辆是一辆警车呢?

王怀义的身份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事实上,就在案件侦破期间,郑州一度盛传说派出所民警杀害六名女青年。那么,这传闻究竟来源于何处?王怀义究竟是什么身份呢?官方第一次对王怀义的身份作出说明,是在2003年的5月11号,是在新乡市公安局召开112系列杀人案侦破新闻发布会上,当时的新闻发言人说,经过调查,王怀义,男,36岁,郑州市人,原籍河南省武陟县,王怀义于1985年到郑州,在火车站以乞讨为生。1986年因窝藏被郑州市公安局车站分局劳教一年,1990年7月因抢劫被武陟县法院判刑五年,1994年假释回到郑州之后,先后以捡破烂儿开饭店、开理发店、卖书等为生,没有固定职业。

其间王怀义曾经向个别民警提供过吸毒线索。王怀义和某娱乐场所的老板很熟,据这位老板说,王怀义身材高大,差不多一米八左右,不爱说话,但是为人随和。他小时候呢,因为顽皮,经常遭到父母的毒打。在他十岁前后,父母先后去世后来投靠到大伯家,16岁就离开家出来流浪了,王怀义已经成家了,有一儿一女,儿子17岁,在某警察学校读书,女儿当时只有四岁。

好色是王怀义的一大特点。事实上,早已经成家的王怀义被抓获的那天,身边还带了一个别的女人,对于他的妻子方某而言,王怀义是个让她感到无奈的丈夫。

1990年,方某和王怀义的儿子刚满三岁。王怀义有一回抱着儿子出门儿的时候儿抢劫了一个女人,而方某事后也是从儿子那儿知道了这个事情。原来,除了抢劫之外,王怀义还强奸了那个女人。在方某追问之下,王怀义不得不承认,方某就提出离婚。王怀义为了取得方某的原谅,竟然拿出菜刀剁下了自己的左手小拇指。而在法院审理期间,受害者由于顾及名声,在法庭上没有承认被强奸,法院最终以抢劫罪判处王怀义五年的有期徒刑。

在关于王怀义的线人身份问题上,新乡市公安局就只是解释过一句说王怀义曾经向个别民警提供过吸毒线索。可是,事实并不是如此的简单。郑州市公安局时任宣传处处长张向荣说,王怀义是一名给公安部门提供线索的耳目,给公安部门充当线人的往往都是一些本身就有案底的灰色人物,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和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混在一块儿,并及时给警方提供线索。不过据王怀义的妻子方某说,王怀义是派出所的治安员,职责是协助公安干警做好社会治安工作,其中包括抓捕一些犯罪分子。事实上,王怀义等人在抓温某和郭某的时候,曾经声称是派出所的,并且把他们带到了蜜蜂张派出所盘问。值得一提的是一个细节,派出所的副所长王建国为何和几名线人的关系如此密切,甚至一块儿去旅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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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从当时的现人管理体制说开来,对于公众而言呢,现人是个比较神秘的职业,很少见到公开报道,而公安机关对线人的管理更是不为人所知。其实,为了破获更多的破案线索,民警都得发展自己的线人,公安机关要给他们建立档案,民警跟线人也都是单线联系,当时在郑州,基本上民警每个月跟线人得见一回面,谈一次话,还得做一次记录。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之中,蜜蜂张派出所并没有按照规定去做,他们不仅经常跟线人见面,甚至还让这些线人一起去上街执法,王建国是通过他的线人孙占军认识王怀义的,按照王建国的说法是,2003年的夏天,郑州市警方展开狂飙行动改善春节期间的治安状况,郑州市公安局要求各基层单位在这场行动之中都得打出声势来,按照惯例每次的行动都得根据所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多少来确定工作成绩。

在2002年8月和2003年的夏天,郑州市警方先后组织了飓风行动和狂飙行动,蜜蜂镇派出所的工作名列全市前茅,副所长王建国还被评为了先进个人。狂飙行动开始之后,苦于没有线索,王建国就给孙占军打了一个电话,让他找一些人来充当线人,提供破案线索。孙占军这就把王怀义领到王建国的办公室了,王怀义就此也成为了王建国的线人了。

孙占军这些线人不止一次地跟着民警出去抓人,而每次他们都是以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身份出现,据知情人士说,靠线人抓人是常有的现象,因为使用线人没什么成本,连工资都不用开,劳务费也不用给。

王建国这回请王怀义等人出去旅游所花的钱那其实并不是出自公费。之所以这么做,按王建国的说法,主要是想加强和线人们的沟通,方便开展工作,让这些线人能够更自觉地提供更多的线索。

而对于线人的管理问题,王建国在抓获王怀义后的第二天就深深地忏悔过了。孙占军、王怀义等人被刑事拘留之后,4月25号下午,忐忑不安的王建国给河南省公安厅和郑州市公安局的领导写了一封信,内容长达5页,信中详细地说明了他当初认识王怀义、孙占军等线人的过程。写完信之后,王建国把信交给了在场的干警,随后就被刑事拘留。6月5号,检察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其批准逮捕。

王怀义系列杀人案告破之后,郑州市警方已经以此为契机整顿警纪警风。而针对蜜蜂张派出所的调查也有了结论,由王怀义杀人案牵出了蜜蜂张派出所多起敲诈勒索案,就是在所长范京施和副所长王建国的授意之下,由派出所的治安员公开实施的。王怀义、孙占军等一些素质低下的治安员还总结出一套敲诈勒索的方法,其中以干拍和放鹰最具特色。

什么叫干拍呢?这是治安员老文最擅长的敛财方式。有一天下午四点多。老文来到火车站广场转悠,一个小时之后,一个打扮异常妖艳的女人就引起他的注意了。那个女人领了一个50岁左右的老头儿去了一家小旅馆儿。半小时之后,当老头儿从旅社出来的时候,一辆警车已经等在那儿了。老文上来就对老头儿说:“我是公安局的,有案件配合一下儿,跟我走一趟”。到了派出所之后,在威逼之下,老头儿承认,他是嫖娼了。老文对老头儿说了,“要对你进行治安拘留”。老头儿很害怕,跪在地上求他,“呀,别拘留我,我愿意交罚款多少都行”。然后让他家人送来了5000块钱。老文呢,装模作样地批评老头一通,并且骗她说:“发票用完了,要发票,过两天再来”。人走之后,老文把钱和笔录就交给了所长范京施。半个月之后,见没什么事儿,范京施就把老文叫到他办公室里,给了老文他们几个人1300块钱的提成。老文后来说:“我们刚开始从来没带过传唤手续,每回罚款呢,也没开过罚款手续,罚款一交就让人走了”。就这样,在所长、副所长的授意之下,所里的治安员线人进行的敲诈勒索,他们都说不清到底干过多少次了。

放鹰是什么呢?就是派出所治安员利用自己掌握的小姐进行敲诈勒索,当有人找小姐的时候呢,小姐呀,就跟这些治安员联系,完事儿之后,治安员把嫖客抓走,以拘留等借口来威胁要钱,然后再给小姐提成。而其中有一个小姐叫毕红艳,她后来供述说,治安员刘红可让我帮他完成任务,就是让她找嫖客发生关系,同时发信息给他,他带人来抓。

2003年12月17号,嫖客张某打电话约毕红艳晚上见面儿,毕红艳随后就和刘红可联系,刘红可又把这个信息报告给了副所长王建国,晚上11点左右,刚走出宾馆的张某和毕红艳被抓住了,人被带到派出所之后,刘红客对张某威逼恫吓,张某交了8000块钱罚款,这才得以脱身。毕红艳当然没事儿了,不光是自己人还得到了3600块钱的提成。

其实,治安员根本没有执法权,但是蜜蜂张派出所的治安员在所长范京施、副所长王建国的授意之下,就敢以公安的名义如此执法。

案发之后,侦查人员对范京施家依法进行搜查,只是一个小小的派出所所长,家中有银行存单以及现金共计104万元,还有房产证一本,房产估价近10万元。这是在十几年将近二十年之前啊,检察机关经过核实,范京施夫妇合法收入差不多60万左右,扣除家庭正常消费支出18万左右,范京施对超过其合法收入价值为70余万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在这儿说明一点,在将近20年之前,他们夫妻合法收入之所以能有60万,说的是从参加工作一直啊,到案发的时候,他们的合法收入,并不是指的是年薪,更不是月薪。

2005年3月7号,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蜜蜂镇派出所原所长范京施因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其他民警,治安员等13人因滥用职权罪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五年至一年有期徒刑,王怀义系列杀人案也引起了公安部的高度重视。

2004年9月3号,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进行专项清理。河南公安机关仅用两个月的时间就将治安员、联防队员全部清退,至此,在河南有着40多年历史的治安联防队员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

据公安部一名资深官员说,促使公安部以及河南省公安厅作出清退治安员决定的原因之一,就是王怀义系列抢劫杀人案,以及由此暴露出台公安机关滥用治安员敲诈勒索等问题。当然了,最终王怀义也因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