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广州市番禺区粤海培训中心等18所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以下行为:1.办学许可期限已满,逾期未提出延续办学许可的申请;2.已终止办学,无实际办学行为;3.无办学场地;4.擅自改变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我局拟对上述机构(详细名单见附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依职权注销,如机构对此有异议,可于本通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到番禺区教育局(番禺区清河东路行政办公中心东副楼504)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逾期不申请的,我局将依法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拟依职权注销校外培训机构一览表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9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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