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八大专项行动”,做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近日,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交通安全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潮汕路(杏花路口——大学路口)路段每天上午7时至晚上10时禁止大型货车通行,你不清楚吗?”1月11日下午,一辆红色重型自卸货车沿潮汕路自北向南行驶至潮汕光华路口时,被正在该处执勤的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民警拦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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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郭某表示自己对该规定不了解,以为这个时段驾驶大货车上路应该没什么问题。民警告知郭某关于在汕头市中心城区(北区)部分道路对货车实施禁止通行或者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的公告已于去年9月15日正式施行,并且公安交警部门也进行广泛宣传,民警要求郭某认真了解相关规定,今后驾车上路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随后,民警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

几分钟后,另外两辆货车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同样因“闯禁行”在行经该路口时被民警拦下。民警对两位驾驶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依法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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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君温馨提示

大货车司机应在出行前合理安排时间、路线,严格按照《公告》相关路线指示通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在上述禁止通行路段或者限制通行路段(禁止通行时间内)行驶的,应当事先上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备案审查,并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若违反相关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