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为有效遏制和减少冬季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面深化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工作,孝义交警偏店中队在强化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自身安全防护和规范文明执勤执法的前提下,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月12日下午,按照孝义市交警大队统一部署,偏店交警在城区崇贤街设立检查点,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当天共查获2起无证酒驾严重违法行为。

案例1:13时45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晋J5***1的小型越野车驶向卡点,执勤民警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当车窗落下时,一股酒气从车内飘出,有酒驾的嫌疑,遂立即对驾驶人任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依法请驾驶人出示证件时,任某面对询问含糊其辞,且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件。随后,民警对驾驶人信息进行进一步核查发现,任某在2020年因无证酒驾被我大队处罚过,这次竟敢无证二次酒驾,可谓是屡教不改!

案例2:14时40分左右,执勤民警对一辆晋JD****6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开口说话有一股酒气,随即对驾驶人李某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现场民警在对驾驶人进行身份核验时,发现该驾驶人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目前,驾驶人任某因无证二次酒驾,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4000元的处罚;驾驶人李某因无证酒驾被处以罚款3000元的处罚。

吕梁公安交警提醒: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不分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因此,作为驾驶员请您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