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上路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但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明知无证驾驶是严重违法行为,还贸然开车上路,俨然成为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2022年1月5日12时许,邓某驾驶车牌号为冀R*****小型汽车,由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运河苑建材城开往天津市西青区,途经首都地区环线高速香河西收费站处时,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公安网查询,未查询到邓某的驾驶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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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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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因处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特殊要求,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于1月15日依法将被处罚人邓某送至三河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