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一批水下文物保护区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57处,另有与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4处)、山东省第一批水下文物保护区(1处)已经省政府核定,现予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认真做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水下文物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努力开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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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泰安有5处古遗址、

3处古墓葬、

13处古建筑、

2处石窟寺及石刻、

5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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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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