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14日18时44分,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在山鹰一号小区附近,一辆车(品牌、车型、车牌均不详)将一名行人撞伤后逃逸,有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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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行人已死亡,肇事车辆已逃逸。办案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随后山阴交警大队立即成立“1·14”交通事故专案组,开展各项工作,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组民警返回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工作,另一组民警围绕事故现场掉落的车辆碎片展开调查,同时调取了大量的监控信息,试图从中找到破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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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发当晚20时许,办案民警在北环街山阴县第三中学东侧停车位附近查获嫌疑车辆,经痕迹比对确认该车属肇事车辆,同时对将嫌疑车辆驾驶员董某传唤至山阴县交管大队接受询问,董某对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经过供认不讳,次日山阴县公安局依法对嫌疑人董某采取刑事拘留。

经分析认为:董某驾驶机动车在夜间灯光照明不明的道路上发生事故未能做到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

综合上述简要案情及现场情况,董某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来源:朔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山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