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是鞭炮声的背后却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不仅影响空气质量、噪声扰民,还有被炸伤以及引发火灾的隐患。

从2020年6月1日起,我县就出台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全县范围内,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但是个别不法分子为了自身利益仍然铤而走险。最近,皇集乡小魏村一超市的负责人就因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而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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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皇集派出所开展日常安全巡逻检查时,发现皇集乡小魏村一烟酒超市内非法储存有烟花爆竹,当场查处烟花35桶、鞭炮52盘,小散花、炮13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皇集派出所依法对超市的负责人王某玲采取了行政拘留。

来源:柘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