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19日,为加强预期管理,促进LPR发布时间与金融市场运行时间更好衔接,央行将LPR发布时间由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调整为9:15。

此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15号要求,为提高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报价行报价质量,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利率自律机制对场内外LPR报价行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了LPR报价行,调整后的LPR报价行仍为18家。

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银行、台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浙江网商银行、花旗银行(中国)、渣打银行(中国)。

以上调整自2022年1月20日起实施。

此前于2020年8月12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五家国有大行均发布公告称,将于2020年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

上述五大行均在公告中表示,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