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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20时许,大兴安岭呼中区公安局呼中镇派出所接110指令:哈尔滨居民王某报警称其表弟张某在呼中欲自杀,请求公安机关救助。时间就是生命,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赶往现场同时与王某保持通话。

经了解,张某原是呼中人,现年44岁,常年在哈尔滨生活,丧偶,父亲在呼中去世,现在呼中没有亲属。此时张某的电话已经关机,据王某提供地址,张某大概位置在呼中石砬山坟地附近,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搜寻,并未发现当事人及其车辆。

张某生死未卜,民警心急如焚,终于在呼中通往碧水公路5公里岔道处找到张某驾驶的车辆,一根管子连接汽车排气管通到驾驶室,此时张某已经出现中毒症状,浑身抽搐,意识模糊,如果不尽快抢救,将会有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车门打开后,民警立即将其送往呼中医院救治。

为防止张某途中昏迷,民警不间断呼喊他,与他讲话。经医院紧急抢救,暂时脱离生命危险,此时已是次日凌晨3点,联系到张某在加格达奇的表哥后,民警再次返回现场将其车辆开回派出所保管。

事后,张某表哥送来“为群众办实事,为百姓解民忧”锦旗,向民警表示衷心感谢。(中国日报黑龙江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