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海关总署2021年第84号公告显示,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公告发布后,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部分自媒体将其定义为“变天”的历史性事件,更有甚者将此解读为“贸易战”的最新交火点。到底什么是普惠制?我国受到过哪些国家给予的普惠制待遇?普惠制待遇的取消会对我国农产品出口产生多大影响?……(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