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奔流新闻记者从江歌母亲江秋莲处获悉,她接受“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一审判决结果,决定不上诉。

“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至高无上的法律认定刘暖曦反锁我江歌家门,阻断我江歌逃生之路,而被刘暖曦的前男友程世峰无辜杀害,这个判决结果在我意料之中。虽然判决赔偿金额我不满意,但是我起诉刘暖曦的目的本不在赔偿金的多少。所以,我尊重城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江秋莲说。

“这个判决书带有令我深深感动的温度,它所褒扬和谴责的,是对我这几年经历的理解和安慰,也为整个社会树立了风向标。”江秋莲说,她也感谢城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除了做出公正判决,还让她感受到了这种温度,所以她决定接受一审判决,不上诉。

2022年1月10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邢剑扬 冯宝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