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

“天”可以是路过群众的亲眼所见

可以是吕梁公安交警细致缜密的调查

2021年12月13日,孝义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山西省公安交警总队事故处及吕梁交警支队事故科指令受理“2021年12月3日上午11时许,当事人李锦敏在柳湾矿生活区被车撞倒后,车主离开现场。”

接到报警后,孝义交警大队事故科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于14日开展现场走访调查,寻找监控及目击证人,通过监控视频找到嫌疑车辆,并依法将其扣留调查取证。同时对嫌疑人刘某分别于15日、16日进行了两次询问,刘某拒不承认驾车撞人的事实,民警通过四天的证据收集和耐心劝解,刘某于22日承认了其驾驶车辆倒车时操作失误将李锦敏撞倒,因害怕承担责任,向路人及受害者家属编造了自己“好心救人”的故事。孝义交警大队于2021年12月30日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事故逃逸,目前伤者仍在治疗期间,该案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吕梁公安交警在打击交通事故逃逸违法的工作中,从来都是不遗余力,排除万难也要将不法者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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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感谢,李锦敏的家属于2022年1月7日向事故科送来的一面“秉公执法、一心为民”锦旗。孝义交警大队事故科将坚持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竭力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