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州因自己在网络上寻找亲生父母的举动一炮走红,成功找到亲生父母后,刘学州一步步把自己的身世揭开。

当初,他不是被人拐走的,而是被亲生父母以3万的价格,在山西大同一家饭店卖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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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父母也不见得是婚姻幸福的人,一个4婚一个3婚,婚姻经营不太成功。在各自的婚姻生活中,突然冒出个未成年的大孩子,还没有经济能力不算,还要生活费、要学费,更是提出了买个房的要求。

这下父母笑不出来了,母亲匆匆将儿子拉黑。

父亲说他白眼狼,“养父母家庭的条件不算差”,但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答应买房要求,但表示愿意提供学费和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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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说狠话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刘学州跟亲生父母在一起过的可能性为零了!

刘学州真是个聪明且有主见的孩子,自己上网寻亲得偿所愿,这对于所有被拐卖儿童及其亲人来说,是一个多么欢欣鼓舞的结局啊。

然而,刘学州却愤怒地发文,称遭到亲生父母的再次抛弃!

刘学州的举动得到了不少法律专业人士的声援:谈不拢,就诉诸法律,为自己争取一个公道。

那么,亲生父母可能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在1月17日的一次直播中,刘学州失声痛哭,但还是在啜泣之间,讲述了自己被“卖”到养父母家的经过。
刘学州的亲生父母是未婚先孕,生下他之后两个人商量着把他卖掉了。卖掉刘学州的钱被拿来当成了彩礼,给了各自的父母,然后刘学州的亲生父母才得以顺利结婚。

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迫于生计卖掉自己的孩子不算恶劣,但事实上这是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不仅犯法!而且是重罪。
根据《刑法》规定,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孩子找回来后,亲生父母不愿意抚养孩子,有罪吗?

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刘学州出生于2004年至2006年间,现今未成年。虽然他并没有要求父母为他买房买车的权利,但其亲生父母必须要保障他的正常生活,即其应当拥有一个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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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父母不抚养孩子,不仅会受到民事法律的规制,严重者甚至也会构成犯罪。

刘学州目前年仅17岁,若亲生父母对他不管不顾,其行为将涉嫌遗弃罪。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刘学州寻找亲生父母是稚子迫于生计寻求庇护,原本以为一家团圆是皆大欢喜的结局,没想到竟是一场父母卖孩子的悲剧。一开始就不想承担责任的亲生父母,现已各自成婚,更加希望撇清关系,不可能再对他负起责任。

律师建议,刘学州可主张其亲生父母负担他4岁(养父母去世)至18岁的抚养费,“现在刘学州找到亲生父母了,其亲生父母应该负起法律所规定的抚养义务。”

14年的抚养费是多少钱呢?刘学州提出的要求,只是“希望父母为他在河北买一套房”。建议亲生父母各自打打小算盘,抚养费和买房,你愿意出哪样?

18日,对于刘学州在微博上的发声,他的新生父亲丁先生称,自己不愿再理会。

“他想干嘛就干嘛吧,他说出怎样的狠话,咱也不想再看到。”这个态度恐怕对事态的发展不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