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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有效预防减少交通事故,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助力全省文明城市创建,严格按照支队《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工作指引》的通知。1月14日上午,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中队在新城区开展电动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交管大队一中队在新城区各大路口设置执勤点,对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骑乘电动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使驾驶人了解、熟知交通法律法规。

下一步,寿县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一旦发现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上路行驶,将予以处罚。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交警也将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予以纠正。对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加装伞、棚、挡风板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装置问题,发现后责令当事人现场主动拆除,并予以警告处罚。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处罚电动车不上牌、逆向、非法安装遮掩棚6人次,受教育20余人次。

(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