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名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纠缠八年的离婚纠纷案件,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和平分手, 共同呵护未成年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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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婚姻对簿公堂,妻子坚决要求离婚。

1997年,山东籍女方与河北籍男方在江苏打工时相识,两人郎才女貌,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尽管父母反对、兄弟阻扰,但处在热恋期的女方还是选择背井离乡,同男方回到了河北大名老家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并进行了结婚登记。婚后几年两人相继生育两女一男, 2010年,丈夫选择了外出打工,妻子选择在老家陪孩子读书,随着两地分居的时间增长,加之男方回家次数日益减少,让女方心里多少有些失落,当初为爱情的奋不顾身变成了飞蛾扑火,甜蜜的爱情和柴米油盐揉在一起,也变成了一地鸡毛。特别是最近七、八年,男方更是常年在外,过年也不回家,两人婚姻进入了“八年休眠期”。面对这唤不醒的婚姻,最终女方一纸离婚诉状告到了法院。

两个多小时庭审,儿子抚养权成为焦点。

承办法官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选择了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女方不断诉说着这些年来的委屈与不公,坚决要求与男方离婚,开始重新的生活。男方辩称,若女方执意离婚,那儿子得归他直接抚养,因为他的经济收入较好,可以给孩子更好的物质条件,否则女方得搬离现在居住的农村老屋。当初为了和他结婚,女方和娘家一直未有来往,听闻此,女方情绪崩溃,泣不成声,承办法官只能选择休庭让其平复情绪。

休庭期间,大女儿要求出庭作证,证明其父多年不在家并未尽到抚养义务,弟弟一直由母亲抚养。承办法官考虑到父女对簿公堂,对双方关系的影响,于是提议见下弟弟,当即和弟弟所在中学的老师取得了联系,在老师的准许下,大女儿把弟弟接到了法院。承办法官将弟弟带到一个单独的办公室询问其对于父母问题有何意见,弟弟称,因为父亲常年不在家,母亲在老家受尽人冷眼,这些年也一直是母亲在照顾自己的起居,和母亲感情更深,无论母亲穷富,他都愿意跟着母亲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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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和平分手共护幼苗。

看到八年未见的儿子已长大,男方也忍不住的抽泣,承办法官见时机成熟,转述了弟弟的意见,希望他能尊重孩子的意见,夫妻关系就算不在了,他们依然是父与子的关系,同时也希望男方重新考虑女方离婚后的居住问题,相爱容易,相处不易,婚姻出现问题不是单方的责任,双方都应该反思,希望他能体谅女方的处境。

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地释法析理下,男方同意孩子由女方抚养,自己每月支付抚养费,同时也同意女方继续居住农村老家的房子,双方虽然不再是夫妻,但永远都是三个孩子的父母,一场纠缠了八年的离婚纠纷终于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