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路面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决定启用西十三号、西十五号道路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并于2022年1月25日零时起对被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一、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点位

西十三号路电子监控点位1距离飞虹路路口100米

西十三号路电子监控点位2距离飞虹路路口200米

西十三号路电子监控点位3距离飞虹路路口300米

西十五号路电子监控点位1距离飞虹路路口100米

西十五号路电子监控点位2距离飞虹路路口200米

西十五号路电子监控点位3距离飞虹路路口300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二、电子监控设备

抓拍交通违法行为范围

1.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

2.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三、公示期2022年1月17日至24日

• end •

声明

以上信息来源

@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

以上图片来源网络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