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诸暨市检察院公布一则案例。诸暨有个人,因为养宠物,被抓了!▼▼▼

微信上买了一只胫刺陆龟

事情要从前几年说起,诸暨的小陈在微信上,以2500元的价格向好友林某购得一只胫刺陆龟(俗称:苏卡达陆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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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卡达陆龟 网络图片

之后,他在没有取得养殖许可的情况下又向林某购买10多只陆龟,共计花费2万余元,其中包括辐纹陆龟、胫刺陆龟、豹纹陆龟、缘翘陆龟等多个品种。

由于小陈缺乏专业养殖技术,没有多久,一只胫刺陆龟和一只豹纹陆龟相继因病死亡。

并不是普通的“宠物龟”

赔钱又坐牢

2020年疫情期间,诸暨市司法机关加大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陆龟饲养相关物品网购记录,顺藤摸瓜查到了小陈。之后,该案被移送至诸暨市检察院。

经审查,小陈购买的陆龟并不是普通“宠物龟”,它们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而小陈明知这些龟是濒危野生动物,却仍然执意收购,其行为已触犯刑法

豹纹陆龟 网络图片

但是,鉴于小陈是以饲养观赏为目的收购,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日前,经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小陈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

最高可判10年以上!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将承担刑事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后,小编要提醒大家,爬行动物种类繁多,在购买前,应查询是否属于违禁品种,咨询专业意见,并从合法渠道购买,切不可因一时兴致而触犯法律

不是什么动物都能当宠物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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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何若愚

编辑 | 羊万喜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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