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有一位年轻漂亮的网红主播“罗小猫猫子”开始照常直播,期间拿出农药提到自杀,在一众看热闹不怕事大的无良网友起哄中,喝下了农药香消玉殒。在亲朋悲痛之余,看热闹起哄者早已作鸟兽散。

如今,没想到又因为生前年轻漂亮,她死后的尸体成了“配阴婚”者觊觎的对象,被另一波不法之徒榨取了最后的价值。如果不是因为天道昭昭,东窗事发,这个可怜的女孩子真的要成为异乡孤魂,生前身后都带着世间满满的恶意、贪婪和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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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伙伴由于对道教的了解只局限于神秘性上,像“配阴婚”这种奇奇怪怪的习俗就会不自觉的联想到是不是和道教有关,实际上,这与道教没有半毛钱关系。

“配阴婚”,也就是“冥婚”,顾名思义,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的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这是传统文化中极其具有历史局限性的特殊习俗。

据史学家考证,冥婚起源于殷商时期,在甲骨文中便有统治者为已故殷王娶冥妇的记载,可谓是后世冥婚的起源和雏形,后来由于冥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

《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郑玄注:迁葬,谓生时非夫妇,死既葬,迁之使相从也。殇,十九以下未嫁而死者。生不以礼相接,死而合之,是也乱人伦者也。郑司农云:嫁殇者,谓嫁死人也,今时娶会是也。“迁葬与嫁殇”就是冥婚,周礼明确禁止实行冥婚,认为是乱人伦的行为。

同世间万物一样,冥婚也经历了起源、发展、兴盛、消亡几个阶段,其中令人想不到的是冥婚的兴盛时期,反而是在中华文化史上的一个高度发达时期“隋唐五代”,在这个时期的冥婚之所以兴盛,一方面是由于统治阶层的参与,如建宁王李倓被嫡母谗害让父亲肃宗赐死,他哥哥李俶(代宗李豫)一直心怀愧疚,觉得是自己连累弟弟,因此他继位后,追封弟弟为承天皇帝,又娶姑妈兴信公主第十四女张氏为李倓冥婚,追谥张氏为恭顺皇后,与李倓合葬顺陵。,另一方面也正因为隋唐时期政治、经济、文化都达到一定高度,多种文化交织下,在婚姻礼俗方面也表现出更多的自由和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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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隋唐时期,冥婚现象不仅在正史、墓志铭、唐代文学作品中留有记载,就连唐代文物遗址中也有冥婚的痕迹,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被当时各个社会阶层所接受,并成为一时风尚。

冥婚被当作陋俗遭到我国主流社会思想的批评,但它却一直流行到今天,其根本原因在哪里呢?归结原因有四:一、怕夭殇男女来作祟;二、父母替子女完成终身大事;三、借此来敦友谊、攀富贵;四、做冥婚可以使夭殇的子女进入祖坟安葬。

而冥婚之所以会被联想到道教身上,是因为在冥婚存在的漫长历史中,一些民间巫觋常常参与其中并积极撮合,而这些巫觋往往都会借助道教等正统宗教的名号。

当我们谈论冥婚以及所有历史民俗文化现象时,不应以偏概全,过于苛求古人,忽略当时的社会人文环境和历史背景。但按今天的三观和人文角度衡量来看,“冥婚”习俗犹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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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道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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