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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1月18日讯 近日,信用山东行政处罚信息披露,兰综执行处字〔2021〕YS-051号显示,临沂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因相关安全违规问题,被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20000元。

据悉,2021年4月18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1年度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执法评估中,临沂中裕燃气有限公司未提供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档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2022年1月5日,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临沂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

根据信用山东显示,早在2020年10月28日,临沂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兰山压缩天然气分公司在该气站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未按规定设置隔离等保护装置,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根据企查查官网显示,临沂中裕燃气有限公司股东信息中,中裕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占股51%,临沂城投富海天然气有限公司占股49%。

半岛全媒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