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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种粮新型经营主体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莆农综〔2021〕20号)的要求,现对拟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秋粮规模种粮补助的新型经营主体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序号

新型经营主体名称

种植作物

拟申报补助

面积(亩)

1

莆田市涵江区大洋嘉和农场

中稻

124.34

2

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仪花家庭农场

中稻

48.00

3

莆田市涵江区大洋永元农场

中稻

84.92

4

莆田市涵江区庄边文怀家庭农场

中稻

65.57

5

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金炉家庭农场

中稻

32.48

6

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走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中稻

38.60

7

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走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甘薯

21.30

8

莆田市兴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中稻

201.00

9

莆田市兴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大豆

20.40

10

莆田碧林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中稻

347.10

11

田螺山(福建)康养小镇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中稻

108.80

12

田螺山(福建)康养小镇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甘薯

48.30

本公示时间为7天(2022年1月14日-1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实事求是向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涵江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594-3312185 0594-3392030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塘北山巷28号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4日

(来源: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