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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9月18日传出郭杜在1992年9月,为大女儿申请了独 生子女伤 残鉴 定后,大家以为,他们是符合二胎规定的,只是办得比较晚。但是12月7日,马店某委的一纸回复,再次提醒我们,此事不简单。

早在1991年3月,郭杜就以大女儿发育迟缓为由,申请二胎并于当年4月获得批准。1991年9月,顺利怀上二胎。说明郭杜一直就是符合规定,可是他们假装不符合。他们从来不主动提及获得过二胎批准,也不提1992年9月做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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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店回复

如果不是南方某煤,我们不知道1992年9月还有这鉴定。在这之后,一直坚持说是为了躲规定的杜女士,改口说是为了躲罚 款,还说自己是补办,不是假的。真亏她那么义正辞严地说相信家 国,我们如果真信了她的话,那才是家 国蒙羞。

这里必须要提出一个问题,既然可以生二胎,郭杜却不走流程给后来怀上的姚策办合法的出生事宜,还能在1992年9月以独 生子女名义去申请伤 残鉴 定,一定有所目的。显然不是生二胎,也不是后 补二胎流 程,有可能就单纯是为了获得某些规定上的照顾。

姚威小时候

一直以来,独 生子女是有一定照顾的。记得开封那位包女士就说过,最早一批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就获得了50元奖励,相当于一个月工 资。郭杜1985年底生头胎,没有赶上。但不等于他们想从其他渠道获得福 利。

独生子女,又是伤 残,应该在就业、开店甚至纳啊税啊等方面,都有相应照顾。看病或者拿药等,都有一定优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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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

郭杜是真聪明,该得的一个都不会拉下,不该得的想办法也要得到。真不愧为最早的“下 岗”者,时代的“先锋”。怪不得杜女士如此喜欢“时代的楷 模”,她内心很为自己骄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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