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女子人肉占车位被车强行顶开,警方回应来了,网友称:解气

文|三石

随着文明城市的建立与车辆的增多,商业区的车位越发稀缺,很多人去购物时面临着一位难求的现象。

这就出现了提前占车位的事情,一些道德意识差的人,选择人肉占车位。一般车主遇见这种事情会选择继续寻找其他车位,然而近日,在江苏南京一女子人肉占车位被车强行顶开。网友直呼: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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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

近日,甲某(女,41岁,南京人)与其闺蜜在南京市江宁区某商场的公共停车场发现一停车空位后,两人便站在车位入口试图为其尚未到达的同伴车辆提前抢占车位。

随后,乙某(男,38岁,南京人)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也发现该空位,在明知车后有人站立的情况下,乙某二话没说直接向该车位倒车。

此时两位女子不但没有避让,反而继续占着车位,在男子车后推着后退的车辆,试图阻止车辆入位。同时甲某拿起电话报警称:“怎么有这种的人啊,你好,有人在抢车位,整个车都压着我,给你讲我在等车位,他直接就开进来,抢我车位”。

乙某停好车后直接锁车离开,并没有与贾某继续纠缠。

因警方注意到该事件流传到网络上,于是对该事件予以公开回应。

警方认为,商场公共停车场中的公共停车位,其使用主体为机动车。公共停车位的使用顺序如无特殊规定,应秉持车辆先到先得有序停放的原则。

甲某等ニ人在其同伴车辆尚未到达的情况下,提前以人身抢占车位,并在他人车辆到达后拒不让位,这种不当行为及类似不良风气应予以谴责和批评。

机动车驾驶员乙某则在明知车后有人且未经语言沟通的情况下强行向车位倒车,尽管车速较慢,但其行为仍有一定的危险性,虽不至违法或者犯罪,但乙某作为车辆驾驶员,应该了解该危险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其行为仍应受到批评。

此事件中,双方主观上都没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故意,且行为均没有产生严重后果,警方对双方各自的不当行为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均认识到各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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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情在网络上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可见网友们有多痛恨“人肉占车位”。

网友@语萌家童装:这个地方是给车停的,我们一般称它为车位,给人停的那叫牌位。

网友@暮念:最怕的是自己错了,还理直气壮的觉得是别人的错。

网友@措手不及:最讨厌车没到,人或别的东西占车位,这位车主干得好,为你点赞。

事后警方已要求涉事商场加强停车场秩序管理。停车场有责任和义务管理车位秩序,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停车秩序提示,明确机动车オ是停车位的使用主体。

同时警方温馨提示:和谐的社会秩序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警方将依法依规严格维护社会秩序,倡导积极向上文明和谐友善的社会风气。

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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