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公安局以"利剑除暴"专项行动为抓手,重拳出击,全力守护群众的“钱袋子”,顺平网警严格审查各类涉网案件,对涉网案件中的线索发起凌厉筛查。

2022年1月14日,顺平县网警联合顺平县公安局刑侦大案中队抓获两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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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网警在工作中获得线索,臧某(41岁,顺平县人)伙同李某(41岁,顺平县人)将李某名下银行卡、U盾、和身份证信息提供给他人实施网络犯罪诈骗活动。顺平网警联合大案中队开展工作,经过分析研判,于2022年1月14日将李某、臧某抓获到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与臧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涉案流水金额达到2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与臧某已被顺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警提示: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

广大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避免被犯罪分子利用。如果有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社交网络账户,要及时注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自己的相关账户信息涉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