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大同府钱局设废考——兼与那荣利同志商榷

《中国钱币》 1987年04期 石如璋

读《中国钱币》1986年第三期那荣利同志《清代制钱之满文与钱局》一文,对我很有启发。我是大同人,在参阅了一些有关大同府局资料后,有几个问题,提点个人看法,请那荣利同志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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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同府钱局不是顺治六年开铸,而是顺治二年(1645)开设的九局之一。地址在大同城内东北隅钱局巷。

顺治五年(戊子)十二月初八日(1649年1月20 H),明降将大同巡抚姜環变,据城对抗清军,历经八个月之久,于顺治六年八月二十六日,壤部将杨震威斩姜環,携首复降清。九月,清廷下令“斩献姜壤的杨震威等二十三员及其家属并部兵俱著留养,其余从逆官吏兵民尽行诛戮,将大同城垣撤去五尺"。大同遭屠后,城废,不立官,府治移阳和镇(今山西省阳高县),大同府钱局亦移阳和镇,定名“阳和镇局"。顺治八年(1651),大同府治还治大同,十三年(1656)阳和镇局亦移大同府,仍名大同府局,阳和镇局裁撤。这段史实足以说明:(1)大同府局不是顺治六年开铸,(2)那荣利同志文中之“河阳镇局”应为“阳和镇局”之误,(3)阳和镇局系顺治十三年裁撤,不是“顺治末年停铸”。

另据丁福保编《古钱大辞典》所收集的清代制钱拓片,顺治通宝大同府局所铸钱式中,背文有四式:第一、二两式汉文局名“同”字一列穿上、一列穿右(,见《辞典》总第1003页图)均为顺治初至十年前定制,应为“戊子之变"(顺治五年十一月初八日)前所铸,第三式穿左增“一厘”两字,为顺治十年(1653)户部题准添铸,此钱应为顺治十三年(1656)府局由阳和移回大同后所铸第四式、满汉文局名“同”字各一,满文列左、汉文列右,(见《辞典》总第1007页)系顺治十七年定制,无疑为顺治十七八年所铸但阳和镇局所铸却只有一、二、三式,无第四式,足证阳和镇局裁撤于顺治十七年以前。

二、 大同府局在同治、光绪两代曾复开铸。

虽然尚未见到明文允准大同府局复炉开铸,然《古钱大辞典》收集的清代大同府局制钱拓片中,确有“同治通宝”、“光绪通宝”等钱,前者一品,后者两品。实际上,久废而在成丰时期未见明文允准复铸却复铸“同治通宝”、“光绪通宝”的府局有:山西太原府局、山西大同府局、山东临清府局、江苏江宁局、福建漳州局、直隶宣府局等六局,制钱背文皆遵顺治十七年定制,满汉文局名各一字,满文穿左、汉文穿右。

笔者以为,在同治、光绪两代有些府局久废而又重新开铸是成丰时铸大钱的结果。成丰三、四年曾经出现“原有炉座纷纷鼓铸大钱,外省各局久废而重设者有之,奏准新设者有之”的风潮,但因各省深受大钱之弊害,对铸大钱萎缩不前,大钱受阻,制钱不足应付,各省又令属府原局开铸。光绪后,各省、府钱局先后停铸,乃形势所迫,大同府钱局最后停铸年代应在光绪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