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在考试中获得好成绩,购买辅导用书或者网上课程,现在已经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小学生上网课都比比皆是了。同时,提供商为了能够及时快捷的从用户得到使用反馈,进一步改善产品和服务,评价系统随之产生,任何用户都可以针对购买的产品或者服务发表体验感受,这也已成为普遍趋势。万万没想到的是居然会有产品提供商因为用户差评,起诉用户名誉侵权,法院竟然还判定“用户诽谤”成立,引发了广大网友不满:差还不允许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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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要从北京一所高校的研究生张敏(化名)为了复试的成功几率更大一些,购买了“文科考研网”的一套复试辅导课程。课程结束后,他觉得课程质量一般,先是在两个微信群里吐槽了一番,先是接到群管理私聊:“这位文考的老主顾,说来我们也没有得罪之处吧,何处此言,公然在几百人的群里说我们是垃圾呢!”由于张敏拉黑了对方,管理员又到群里提醒他:“这位同学,不要拉黑小文,好好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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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没有理会对方,一个多月之后,他在某知名社交平台中与“文科考研网”相关帖子下留言评价:为什么要匿名?因为文考虎视眈眈在微信上拉架,谁敢实名谁必定被网暴!怎么样?我觉得对非专业的跨考来说,不可否认是个方便的好选择,是一个有利的补充。但不代表他不存在问题,包括价格确实贵,有些课程质量确实一般,特别是服务态度相当恶劣,这是真实存在的。你们与其声讨差评,不如思考思考这些问题到底存在不存在?消费者有没有说的权力?

张敏不会想到他的这番评价居然迎来了一场官司,文考网一纸诉状把他告到了法院,认为他诽谤,构成名誉权侵权。面对这场官司,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会认为文考网会胜诉,难不成产品和服务不好,还不允许差评?不料,结果却大跌眼镜,法院一审判决,张敏的评价言论中“虎视眈眈”、“网暴”的用词系侮辱或诽谤文考网,构成名誉权侵权。判定张敏需要在该社交平台显著位置登载道歉声明24小时,向原告赔礼道歉,还要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3272.5元。

这条消息被媒体上传到网络之后,顿时掀起轩然大波,很多网友都无法理解,笔者也让为太不可思议了,合着评价只能给好评,不能给差评,不然就等着被法院起诉侵犯名誉权,“虎视眈眈”一词竟然也能被理解为诽谤原告。这让笔者不由开始担心自己在网购平台给出的一些差评,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他们对我的“不起诉”之恩?

我们能够理解商家对用户差评的深恶痛绝,但是,想要真正消灭差评不是靠着删除差评、起诉用户等这些手段来达成,而是应该好好反思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是不是存在瑕疵?把法院起诉的精力放在改善产品和服务上,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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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假期即将来临,很多学生为了高效利用假期时间,都会为一些将来的考试做准备,譬如考研、考四六级或者各种证书考级等,相信一定会有不少同学选择购买一些教辅用书或者网上课程,帮助自己提升学习效率。在此提醒大家,选择此类产品或者服务时,一定要仔细甄别。滥竽充数的产品除了会给自己带来不好的体验,对学习无法产生正向帮助以外,更重要的是会耽误大量时间。希望同学们逢考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