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高校研究生网上留言差评遭考研机构起诉,被判侵犯名誉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月17日 经济观察网)

“留言差评”本是消费者制约不法商家之常见手段,更是社会敏感之话题。此消息一经媒体曝光,便如石落平静的水面,不仅引发媒体关注,众网友更是议论纷纷,争相指责该判决: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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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时代,随着网络消费的普及,不法商家挖坑诱导消费者往里跳之怪象,不但屡见不鲜,更是屡禁不止;在此背景下,消费者因“留言差评”被起诉、被败诉,难免会触动社会敏感之神经,难免为之“愤然”与不理解。

虽此案从表面看来,是消费者“留言差评”惹的祸,然透过此案,事实并非如此,而是因该研究生在留言差评过程中,用了“虎视眈眈”等词语,无形中夸大了事实,给商家以可乘之际。

尽管“恶语”中伤,并非出自该研究生等之本意,但该研究生等因“留言差评”用词欠考虑,给商家带来“伤害”,侵权事实成立,令其正当权益受损,是无须质疑的。故此判决,总体而言还是有理有据,能够站得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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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公平的,既需保护消费者之权,也需保护商家之利。因此,面对商家之诉讼,对该研究生“无意中”犯下的错,法院做出“侵权”之判决,同样是依法维权,依然在彰显法律之公平,并不为过,无须大惊小怪。

痛定思痛,虽社会对此案普遍误读,认为是不准消费权使用“差评”,以为从此消费者维权无路了。然透过此误读,一个新的警钟从此也敲响了:面对权利被侵犯,消费者怎样维权,才能让其远离被起诉、被判“侵权”呢?

一是要规范使用词语,避免无意越“界”。面对权益“感觉被侵犯”,要保持头脑冷静,以事实为依据,用词准确,切不可“情急状态”下,从而给商家以机会;总之不得触碰法律红线,不得侵犯商家正当权益。

二是要选择合适方式维权。虽使用过激之言词,能以泄心头“被欺骗、被坑害”之气,但也给了当事商家留下了“证据”,因此在维权过程,多向消协等部门投诉方式的来留言,要力避受人以柄;别自我利益至上,也需适当给商家以理解与宽容。

三是要端正心态,给“侵权之商家”以必要的理解。当今时代,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开店做生意,也不是易事,理应给予必要的理解与支持,宽以待“商家”,能宽则宽,得饶人之处且饶人,让其也感到社会的温馨。

但有人认为,言论自由权也包含了在一定范围内用语激烈,吐槽的“虎视眈眈”“网暴”,这不是无事生非,就是针对商家对吐槽消费者网暴的批评。本案差评依然在合法范围之内。要警惕个别商家利用自身的财力、人力、知识优势,通过起诉消费者,以达到阻止正常批评的目的。

研究生因留言差评被起诉、被判“侵权”,希望人们读懂此案,依法维权,树立正确维权观,同样重要。望众消费者谨慎维权,切记维权也需要守底线。

(尚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