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运下周一(1月17日)即将启动,根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扬州市预计旅客发送量为260.2万人次,同比增长47.26%。扬州发布记者从扬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获悉,为保障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放心出行,在做好疫情防控日常工作的同时,扬州市制定了2022年春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据悉,结合疫情发展情况,春运新冠肺炎疫情综合运输防控分为四个应急响应等级进行分级控制。

四级应急响应

县域范围内一周内出现确诊病例,有社区持续传播风险,对本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在市卫健委指导下,县级卫健委组织专家评估,报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为四级应急响应。

四级响应措施:

四级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应急响应由县(市、区)、功能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在做好常态化交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市际以上交通铁路、道路、水路、民航客运场合视情在进站环节查验旅客 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严格控制交通工具载客率,疫情发生地县级行政区(功能区)的城市市区内做好运力供需衔接,按需要组织开行务工人员、高校学生“点对点”包车、专列(包车厢)、专机运输服务。

市内交通方面,视情在进站环节查验旅客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严格控制交通工具载客率。此外,在疫情发生地街道或社区,出租车禁止上下客,城市公共汽电车应当采取交通绕行、不停车通过等措施。

三级应急响应

本市范围内2个以上县(市、区)一周内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社区持续传播风险,对本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需要由市政府统一协调应对的,在省卫健委指导下,市卫健委组织专家评估,报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为三级应急响应。

三级响应措施:

三级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应急响应在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落实有关控制措施。在四级响应工作的基础上,三级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交通管控方面,疫情发生县(市、区)、功能区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县道设置检疫站,实行机动车有效管控,对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核验。同时,确保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

市际以上交通针对疫情发生地所在县级行政区(功能区),视情暂停道路、水路客运运营;视情协调铁路部门暂停客运运营;按相关规定和程序采取限制机场航班运行措施。开行客运服务的,查验进站旅客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并严格控制交通工具载客率。

市内交通针对疫情发生地所在县级行政区(功能区),应视情暂停铁路、道路、水路客运运营;视情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采取机场航班运行措施;开展客运服务的,应在进站环节查验旅客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严格控制交通工具载客率。在疫情发生地所在县级行政区(功能区),出租汽车禁止上下客,城市公共汽电车应当采取交通绕行、不停车通过等措施,或视情停运。停运期间,要为医护人员、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二级应急响应

由国务院、省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认定。

二级响应措施:

在省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落实有关控制措施。在三级响应工作的基础上,二级响应在疫情发生县(市、区)、功能区实施县域交通管控封闭管理措施,限制人员流动与聚集。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设置检疫站,实行机动车有效管控,对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核验。同时,确保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

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功能区应当暂停市际道路、水路客运运营;按上级人民政府要求协调铁路部门暂停铁路线路运营; 视情采取限制机场航班运行措施。

市内交通方面,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功能区应当暂停道路、水路客运运营;按疫情发生地所在区域协调铁路部门暂停铁路线路运营;视情采取限制机场航班运行措施。

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可根据需要暂停城市交通客运服务。停运期间,要为医护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一级应急响应

由国务院、省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认定。

一级响应措施:

在省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落实有关控制措施。在做好二级响应工作的基础上,疫情发生县(市、区)、功能区实施区域封闭管理措施,限制车辆和人员进出。同时,确保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

实施县域封闭管理措施,限制人员流动与聚集。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设置检疫站,实行机动车有效管控,对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核验,应急物资运输、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

来源:扬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