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好后
总有疏忽大意且鲁莽的司机
不注意观察后方情况
就忽然打开车门
从而引发大祸
2021年11月12日21时29分,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辖区长兴中路路段上,朱某某驾驶晋D1***9的小型轿车由机动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车辆停靠后,朱某某未向后方观望,就打开了车辆左前门。此时,杜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正从该车辆旁经过,面对突如其来打开的车门,躲避不及摔倒后当场昏迷,后经医院诊断为颅脑出血、颅骨骨折、胸部挫伤。
该起事故由于朱某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即: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所以在事故责任认定中,朱某某负全部责任。
“开门杀”是指机动车停车后,在不观察车外的情况下忽然打开车门,导致过往的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反应不及,直接撞向车门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对于“开门杀”的危害交管部门也是一直广泛宣传重点教育。
在此呼吁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平时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
在下车开门前要先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
或者用“荷式开门法”
即停车后用距离车门比较远的那只手开门
强迫自己有一个转体
眼睛能够看到车外的情况
再进行下车动作
而除了驾驶人外
乘车人要尽量从右侧下车
骑行人也要时刻树立安全意识
做到以慢为主、别靠太近、保持距离
这样就会有效的避免“开门杀”发生
来源:长治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