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近期促进消费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在精准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抓住春节、元宵节等传统佳节消费旺季契机,适应居民消费习惯变化和提质升级需要,挖掘消费热点和增长点,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推动实现一季度经济平稳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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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政策促进消费不是新鲜事,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挖掘消费潜力成为一种常见的政策选项。近年来,有关部门在此方面深入研究,前后出台了一系列富有针对性的政策。而在春节这样的重要节点,就消费出台专门的通知显然在外界的预期之内。与过去的相关政策有所不同的是,由于春节是传统消费旺季,这类政策成效更容易显现,因此尤其被寄予厚望。

《通知》提出10个方面的工作举措,一是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满足居民节日消费需求,二是打造线上节庆消费提质升级版,三是有效拓展县域乡村消费,四是乘势而上扩大居民冰雪消费,五是大力提升文旅休闲服务供给,六是进一步激发智慧零售新活力,七是积极发展绿色消费,八是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九是落实好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十是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等群体基本生活消费。

消费问题涉及方方面面,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每个人的需求都有所不同,如何有针对性的作出政策安排,无疑是春节期间促进消费的一大要务。通过梳理不难发现,在消费需求方面主要应当考虑两个方面,一个就是保证基本的民生需求,做好节日期间的保供工作,尤其针对那些消费水平较低、消费渠道相对狭窄的特殊群体;二是挖掘消费增量,即针对那些有消费能力但缺乏消费意愿的人群,挖掘这部分群体的消费潜能。

春节意味着团圆,家庭聚在一起,消费是基本的民生需求。《通知》提出的10项工作措施中,第一项就提出要满足居民节日消费需求,考虑到疫情的影响,该措施可谓考虑周全。“坚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稳定和扩大消费,落实地方主体责任,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式防控,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显然,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不同地区所面对的防控局势有所不同,高风险地区自不必说,应该保持足够的警惕,相对而言,低风险地区在防控工作方面就充满弹性——能否保障正常的人员流动,不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擅自加码,对于消费活动的开展至关重要。

“低风险地区要保障城乡居民区域内短途合理流动和正常消费活动。切实加强生活物资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春节期间对物资保供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无论是从供应端还是消费端,确保消费链条的顺畅,必然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

一刀切的防控政策意味着什么,过去很多地方对此已经有所体会,要知道,人员流动政策也会直接影响到消费活动,限制流动很大程度上也就意味着限制了消费。近来类似“就地过年不宜一刀切”的呼声不断,足见在此方面逐渐形成了共识。

春节意味着喜乐,无论是亲朋好友聚在一起,还是独自宅在家里,都少不了消费。疫情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来自线上的消费出现明显的增长。挖掘消费潜力,尤其要顺应新的趋势。

通知在此方面提出了针对性要求,小到置办年货,“引导电商企业开启春节‘不打烊’模式,线上举办年货采办、赶大集等促销活动。”大到提振乡村消费,“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服务企业向农村延伸拓展,加快品牌消费、品质消费进农村。”而对春节期间的休闲服务,甚至也具体到“增加春节期间网络电视、网络电影、赛事直播等文化体育节目供应,鼓励网络视频平台限时低价电影放映”这样的实质性举措。

春节期间做好促消费工作,既要保基本民生,还要挖消费潜力。创造条件促进消费,消除不利于消费的社会因素,这个春节的消费表现一定会让人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