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得贵子无疑是人生的第五大喜事,可产子是有一定的风险,产妇一旦难产,丈夫的选择尤为重要,决定着母子是否平安。

例如山东临沂的杜先生在网上爆料妻子在兰陵县人民医院生产,孩子出生一天夭折,要向医院讨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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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杜先生向记者表示:妻子今年33岁,怀孕过六次,流产过三次,这是第三胎。1月6日妻子在兰陵县人民医院生产,次日上午孩子抢救无效去世,要求医院对自己孩子的去世负主要责任,应支付200万作为赔偿。

然而卫健委向记者表示:生产前及生产过程中,医生曾多次劝说杜先生让妻子剖腹产,不适合顺产,但多次遭到拒绝,直至危险出现时才同意剖腹产。

对此杜先生称:我们什么都不懂,之所以到医院来生孩子,就是为了保证老婆和孩子的安全,他们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就算我一直不同意剖腹产,他们也有责任保障孕妇和新生儿的平安。

听到这里,记者询问道:为什么坚持不肯剖腹产呢?

杜先生称:现在都提倡顺产,我妻子前两胎都是顺产的。我就想先顺产试一试,实在生不下来再剖腹产。并且看各项检查都挺正常,就没同意剖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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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先生接着说:生产后医生没再建议剖腹产,如果医生说了他们会同意的。之前生孩子也生了很久,就想着再坚持坚持,当孩子的胎心只有七八十了,医生说“要立马剖腹产”,我才同意。

据病程记录显示,孩子胎心减慢心率较低,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事件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网友@努力减肥的笑笑子:怎么会有这么无知的人,你们看这句话“哪怕我一直不同意剖,医院也得保证产妇安全”这不就是哪怕是我害死的,你们也要担责任。

网友@黑蜘蛛:产妇生前一周就因为胎儿宫内窘迫住过院,当时就拒绝剖宫产还自动出院了!然后这次还是同样的情况,还是多次拒绝剖宫产,出了事情总是自己以为自己以为,作为父母就没一点责任吗,拿孩子的生命来赌你的自以为是。

网友@涂涂226:现在不提倡剖腹产了,医院对于剖腹产都有要求的,没达到标准不给剖,家属别想当然。既然签了两次不同意,就应当知道不同意的风险。

法律专家表示:医院已经尽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新生儿的去世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新生儿父母不具备专业医护知识,对不进行剖腹产的后果没有预见性,所以对于孩子的去世也不负任何责任,但其大闹医院,并要求医院索赔200万就触犯了相关法律。

三石认为:这位杜先生真是无知,孩子没出事之前什么都懂,果断的拒绝剖腹产。孩子出了事以后,一句“我们什么都不懂”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毫无担当。

对于杜先生的行为,你们怎么看?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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