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婚日当天,曾许下承诺要娶她的丈夫,说自己要把公公婆婆带过来一起参加这场他们期待已久的婚礼。但他撒谎了,他没有将自己的父母带来,也没有去看新娘,而两人再次相见时,已是生死两隔。

(涉及隐私,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

在辽宁锦州,王老爷子和自己的老伴在结婚之后,白手起家,两人在一起下海经商的过程中闯下了自己的这一份家业,随后自己的独生子诞生,给这个家带来了快乐和幸福。这个男孩王某在成长的过程中,受到了父母的宠爱和物质上的给予,在富足生活中长大成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王老爷子带着一家人回到了锦州,做着机电工程原材料的生意,而儿子王某长大后,也没有自己去找工作,而是留在店里帮忙打理生意。在店里的生意还是以父母主管着,而他的工作以拉客户为主,帮家里介绍生意。

后来,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自己的第一任妻子,在和妻子一起生活的6年时间里,两人生育有一个儿子。然而幸福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到最后,在2016年年底的时候,两人因情感破裂协议离婚。

也是在这一年的时候,王某和父亲一起去了趟银行,将这些年积攒下来的现金存进银行。9月8日这天,父子俩来到银行,而在存钱的时候王某的父亲却发现自己没带身份证,于是就借用儿子的身份证办了一张银行卡,随后将183万元的现金存了进去。而银行卡的密码等都是王某的父亲设置的,办理好手续后存款单就被存进了家里的保险箱中。

王某在和妻子离婚后便经常一个人生活,而在他离婚两年后,自己又找到了一个女朋友张某,但这件事并没有告诉自己的家人。在得知张某怀孕之后,非常开心的王某便向张某许下了承诺,要给她买房买车,而看好的那套房子价值180余万元左右。当时的张某并不信他有能力买下这套房产,但王某给他看了一眼自己的银行卡里的存款后,也就相信了。

在两人交往的过程中,张某怀上了他的孩子,而这也让王某更加想给他们一个家,想要把张某娶过来。但两人在交往的过程中一直没有见过他的父母,王某也没有领着张某去过家里,所以也就有些担心家里人会反对,所以就将此事一直拖着。

在2019年的时候,两人之间的关系便无法再拖延下去了,在当年的3月8日,两人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成为了一对合法的夫妻,而婚礼也被定在了半个月后。虽然两家人都生活在锦州,距离并不遥远,但王某的家人一直到了事发当天才知道儿子的婚事,在此之前一直不知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3月23日这天早上七点,婚礼现场被定在了张某所在的小区举办,张某在房间内化着妆等待出嫁,而王某说要去将父母带过来,参加两人的婚礼,随后便离开了张某家。当时的王某穿着的和平常时候没有区别,很正常地从婚礼现场开车来到了自己的家里,乐呵呵地走进了自己的家门。

回到家后,王某帮着父亲搬线,而母亲在家里做饭,随后他在家里吃过早饭后,还是没有将自己今天结婚的这件事告诉父母。早上8点54分,王某吃完饭后,傻笑着离开了家,开着自己的车从家里前往新娘家,但他并没有去看自己的新娘,而是只身来到了新娘家所在的15楼。

在15楼,王某一改之前的表情,沉默地坐在一处台阶上抽着烟。在当天早上9点半,新娘在等了王某两个小时都不见人出现,于是娘家人便开始轮番给他打电话,期间一直显示无人接听。随后,张某的父亲打来电话说,新郎出事了。

从婚礼现场来到事发地点,张某看到了躺在血泊中的王某,她无法面对这个事实,不信对方已经死了,还要求叫救护车。当天,王某的父母也得知了儿子坠楼的消息,赶到现场后,才知道这一天正是儿子的大婚之日。

当天警方也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在现场所在楼层的15楼处发现了17根烟蒂,都属于死者所留,而在楼道内也只出现了他一人的脚印。从案发现场来看,死者应该是在楼层中间的一扇窗户处坠落下来,而死者身材偏胖,窗口相对窄小,若是有人为之,那么很难成功,也会引起他人的注意。

同时也调取了附近的监控录像,并未发现有人跟随的情况,于是王某的坠落便被定性为自杀事件。事发时死者的父母在店里打理着生意,他的新娘和娘家人在婚礼现场等着他的出现,而当再次相见时已是如此。

调查结束后,王某的家属便将其尸体带回举办葬礼,但就在王某去世的第三天,张某便向法院提出婚前财产保全,要求继承王某的遗产。其中便有那183万元的银行存款和王某名下的房子和车等其他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张某是王某的合法妻子,两人进行了结婚登记,其夫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她便有权利去获得自己的那一份遗产。而王某的父母及其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也有权利获得王某死后的遗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至于遗产的分配,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遗产的分配应该按照平均分配,协商处理的原则进行,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出申请。

所以对于张某继承的要求,按照遗产分配的原则,其应该继承其中的四分之一。但是在遗产的继承中,王某的父母表示不服,一方面他们根本就不认识这个儿媳,另外儿子的财产都是他们给的,以儿子自己的经济能力根本不能挣到这些钱。于是他们便向法院起诉张某,认为这笔钱不应该被对方继承。

两位老人的想法是,这笔钱是夫妇俩多年经商所存,钱虽然存在了儿子王某的名下,但是并属于儿子所有。而且银行卡的密码是王老爷子设置的,存款单上也只有他的指纹,所以这笔钱属于存放在儿子名下。

但这笔钱毕竟是王某名下的,要证明儿子的钱是我的,就需要拿出真实且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笔钱是存放在儿子那里的,并不是已经给了儿子的。换句话说就是要证明这笔钱,是基于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存放在王某名下的。

所以,王某父母的一审、二审均败诉,败诉的原因在于供证不足,无法证明183万元的存款不属于王某所有。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王老爷子夫妇并不认可,他将再次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