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刀,整整21刀,一个人要仇恨要到什么样的地步,才会下如此狠手。

这21刀的怨气或将终结一位优秀医生的手术生涯,同时也给医生这个职业蒙上了一层“高危风险”的帐幕,一场一场的医闹事件,让医患关系更为紧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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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5日下午4点左右,一位满脸络腮胡的男人提着一把菜刀汉走到了同仁医院耳鼻喉科,在走廊里面的人很快听到了一阵呼救声,不多时,手持菜刀的络腮胡男人迅速逃离现场,而耳鼻喉科的徐医生倒在了血泊当中。

警方赶到现场之后,迅速展开了调查,徐医生因及时得到了治疗,已经脱离的危险期,而警方也迅速抓到了犯罪嫌疑人王宝洺。

据调查,王宝洺还是一位书画艺术家、艺术协会副主席、客座教授等等,这一连串的头衔也足以证明他在书画上面的成就,一个治病救人的医生、一个是书画大家,他们之间有什么仇怨呢?

随着调查展开,警方发现,两人的恩怨来自2006年一场手术。

王宝洺,在2006年因为声音持续几个月的嘶哑状况,到同仁医院就诊,接诊他的就是徐医生,当时他被诊断为声门型喉癌T2病变,属于喉癌早期。王宝洺因为职业需要,要求保留发声功能,徐医生为他提供了两种治疗方法,一种就是最常见的放疗,还有就是手术。

最终他们选择了采取手术切割病变组织,为了防止进一步复发,还提醒他进行复查和采取放射治疗,当时同仁医院没有放疗设备,所以后续的治疗难以在同仁医院展开。王宝洺也没有按照医嘱,来到同仁医院进行复查。

再次露面已是2007年7月,当时王宝洺喉癌复发,已经达到了呼吸困难的程度,医生为了救治王宝洺立刻采取了手术,而王宝洺在7月31日又选择了出院,后续喉癌治疗也不再同仁医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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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洺在治疗过程当中,喉癌复发严重,多次进行了手术治疗,身体承受了诸多折磨,还造成的二级伤残。王宝洺认为是徐医生初次的手术处理的不好,才会导致癌症复发,当这个念头埋下之后,他就将怒火一股脑的倾泻到徐医生身上。

在他写的一些博文当中更是说每天“生不如死”,并要求追究徐医生“故意杀人”的法律责任,还要求她进行赔偿,这股怨火越烧越旺,2008年王宝洺徐医生和该医院告上了法庭,但双方提交的证据各不一样,司法程序难以展开,三年时间一晃而过,王宝洺的怒火无处发泄,最终选择了另外一种手段。

王宝洺持刀攻击了徐医生,徐医生倒地之后他没有停下,又继续砍击,徐医生强忍着疼痛躲进了检查室这才逃过了一劫。徐医生在迷昏两天后清醒了过来,而她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我还能为患者做手术吗?”

这一句话让无数人动容,人们也是强烈要求严惩凶手。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认为王宝洺作案前准备好了菜刀,并对徐某进行了追砍,以构成汉故意杀人罪,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过法庭审理认定故意杀人罪实属,判处王宝洺15年有期徒刑。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很多人都觉得疑惑。

在故意杀人罪中,有行为恶劣的杀人罪和情节较轻,而王宝洺因为难以排解矛盾纠纷,遂产生了杀人想法,实施犯罪之后,主观意志上是将其杀害,因而进行了多次追砍,犯罪意志深,已经构成了情节恶劣的杀人罪。

但法庭考虑到杀人未遂。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未遂仍按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比照既遂从轻处罚。以上种种,从轻判决,判处15年有期徒刑。

英国医生巴德曾说过:医生和患者是一个战壕的战友,战胜疾病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活动……医患之间的协调、信任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

患者身患疾病,产生担忧、愤怒等情绪很正常,但是医生是以治疗疾病作为前提,如果连患者都无法信任医生,那么疾病又该如何治疗。医生站在手术台上,所承受的压力一点都不比患者小,给医生多点理解、多点信任,比什么都要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