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外独居一定要小心为上,特别是女孩子;因为男女身体结构上的差距,女性在许多案件当中都是受害者。

2014年7月9日,广西河池市大化县公安局接到一起报警电话,根据群众来电,群众偶然路过一个排水沟时发现了一具全身赤裸的女尸,警方意识到事情重大,连忙赶到了现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初步侦查,女子死亡数日,尸体高度腐烂近白骨化,手脚呈现捆绑状态;法医看了一下尸体的牙齿,称“玫瑰齿”,造成这种生理现象只可能是一种情况——窒息。

在窒息或缺氧过程当中会导致牙龈粘膜毛血细管破裂出血,牙颈表面就会呈现这种玫瑰色,看到“玫瑰齿”警方判断这是一场他杀。

死者的面部高度腐烂,很难通过面部识别确定尸体,现场也没有打斗痕迹,这里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经法医判断尸体死亡时间应该在四天之前,警方调查了近期失踪人口,果然找到了十分吻合的人。

周周,时年28岁,单身、上林人,职业医生。

周周一个人独居,为了节省开支她租住的房子是那种老旧楼房,楼房都没有监控录像,这给警方也带来了很大破案难度。

周周的房间并没有打斗痕迹,但是床垫上却有一摊尿渍,就算是不太爱干净的人想必也不会容忍床上的尿渍吧!警方怀疑周周可能是遇害了。

警方进行了调查走访,询问了周周的邻居温国强(化名),温国强说自己并没有听到什么动静,也不认识周周,他表示自己才来大化一个多月,并没有熟人。温国强对答如流,警方没有怀疑他,事后警方回想起来,觉得这个人城府很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警方在周周住的街道处找到了一个摄像头,他们调出了前四天的监控录像,9月5日的一个雨夜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力,他们发现一个男人在大雨天扛着一大袋东西走出来,这个人形迹可疑,而这个人就是周周的邻居温国强。

警方再次去找温国强时,他已经潜逃至云南,警方一路追凶抓到了温国强。

温国强到案之后也是交代作案经过。

温国强来大化确实只有一个多月,他想开一家按摩店,但是那段时间手头并不宽裕,9月5日晚,他从外面回家看到了周周房门上挂着一把钥匙,他怀疑周周进门后忘记拔钥匙了。

温国强又回到房间,晚上11点左右温国强外出倒垃圾,而周周依旧没有拿走房门上的那把钥匙,温国强心中的邪恶突然迸发,温国强打开了房门,此时周周已经睡着了,而温国强只想偷窃一点东西。

在行窃过程当中惊醒了周周,他连忙躲到窗帘背后,周周打开灯、拉开窗帘吓得大叫,温国强一把掐住了周周的脖子,并将她压倒在床上,周周窒息死亡。

警方推测在惊恐或者窒息死亡后,周周“失禁”了,因此才会在床上留下一摊尿渍,从这一摊尿渍也能看出周周在当时多么害怕。

行凶后,温国强将周周的手脚捆绑好并装进了一个大袋子里,他趁着雨夜进行抛尸。

当温国强看到警方上门,他就知道自己的罪行败露,于是潜逃,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温国强供述自己只是想要偷窃,并没有想要杀人,警方最终认定为抢劫罪。

虽然温国强在主观意志上是盗窃,但在入户之后惊醒了周周,并将其杀害,随后从周周房间里面抢走了120元钱,因此盗窃罪转化为性质更加恶劣的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中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而在周周死亡之后,温国强也没有报警,而是选择清扫了现场和抛尸,情节相当恶劣,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而周周一家经济条件也不太好,父母为了供她上大学欠了很多债,周周参加工作后每个月的工资自己只留下一点钱花销,其余的都寄回给父母还债,就在案发前,周周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不过需要考试,她一边筹备考试一边上班,人极度疲惫,9月5日回家后也忘了拔走钥匙,结果导致悲剧发生。

一个人独居在外,还是要小心为上,特别是在半夜,不管是陌生人还是一些认识的朋友,都不要轻易开门,先前也看过一个案例,一个男邻居强行将隔壁的女子拖拽进屋,即便女子强行挣扎,但体力上有差距还是被强拽入屋,好在跟女孩同住的一位室友及时报警,这才没有酿成惨剧发生。

安全是老生常谈的话题,还是那句老话,小心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