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的时候,有个同行公司想挖我过去,并且给出了很不错的薪资待遇。趁着假期,去公司了解了一下,各方面情况都挺好,所以就决定过去。不过,也跟公司说好了情况,现在公司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所以我要一个月后才能去入职。

假期结束,就跟公司提了离职,等了一个月,公司没有任何回音。之后去问人事,表示公司领导没有批复,不允许离职。我也是无奈,不允许离职,没有离职证明,我也没法去新公司入职,只能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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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就正常上班,正常工作,一直到了年底。

前天,突然接到了人事的通知,表示我的离职申请批复完毕了,让我安排交接,办理离职。

这下我倒是郁闷了,我的下家已经被搞黄了,现在让我离职,我岂不是失业了?

当然,这情况我也不知道怎么处理,于是跟律师咨询了一下。

以下是律师给我的解释,和意见:

首先,你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这个没有问题,也无需企业批复,时间到了之后就可以离职,劳动合同解除。好在你不仅书面提交,还发了邮件,留下了足够的证据。

其次,30天之后,你本该离职,可是,企业又让你继续上班了,并且给你正常发放工资。这证明公司认可你在公司的劳动,重新聘用了你,你跟公司重新建立了劳动关系。你之前的离职证明,和后面两个月的打卡记录,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证明,形成了完美的证据链。

最后,企业表示现在让你走人,就是辞退你,需要给你N+1补偿,如果不给补偿,让你自愿离职,就属于违法辞退了,这是需要补偿你2N工资的。你现在要做的,就是要收集公司违法辞退你的证据,包括人事或其他领导叫你自己离职的录音,当然,能有书面的证据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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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律师的分析,我心里有底了。保存好以前的证据,该上班上班,该工作工作。人事领导叫谈话,一律开录音。我现在就等着公司赶我走,给我2N补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