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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通报两名密切接触者

活动轨迹

关于密切接触者姚某、王某

活动轨迹的通告

海防领告〔2022〕2号

1月15日20点35分,我市收到协查函,杭州市一名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姚某、王某流入我市。市疫情防控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目前,密切接触者姚某、王某均已纳入集中隔离管控,首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排查到的次密接均已落实管控。现通报密切接触者姚某、王某的相关轨迹:

一、密切接触者姚某行程轨迹

1月13日,12:30从余杭高铁站乘坐杭海城际铁路返回海宁,13:10抵达浙大国际校区站;13:33在碧云路海洲路口站乘坐30路公交车至横山社区站,下车后返回家中;14:29从横山社区站再次乘坐30路公交车至碧沄大酒店站;14:40换乘20路公交车至火车站站,14:55下车后在火车站出站口室外取电瓶车自驾回家;15:19到硖东菜场购买排骨,15:21离开,市场内全程戴口罩;16:51到狮岭菜场买菜,16:59离开,随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月14日,18:15步行至横山社区附近99商业广场二楼超市,18:26离开商城,随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月15日,7:43骑电瓶车至王店镇修理电子秤;9:20返回家中,12:00左右主动向社区报备,由社区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二、密切接触者王某行程轨迹

1月13日,与密切接触者姚某同轨迹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月15日,12:00左右由社区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姚某、王某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主动到就近的镇(街道)综合服务点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前往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密切接触者不是确诊病例。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日常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不扎堆,少聚会,出入公共场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6日

来源:大潮网